-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05-00075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05〕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06-21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最近一段时期,我市已连续发生多起涉校安全事件。6月16日上午,晋江市深沪群峰小学三年级学生甘某(女,10岁)与其弟在上学路上被歹徒伤害,甘某死亡,其弟重伤;6月18日下午(星期六),南安美林中心小学学生黄×丰、黄×辉私自到小溪游泳,不幸溺水,一人死亡,一人失踪,一些县(区、市)也相继发生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潘燕燕副市长在市政府总值班室重要情况呈件上批示:"一段时间以来,我市已多次发生学生溺水身亡事件,应引起高度重视,请各地利用媒体加强有关的宣传教育。目前中学及一部分小学尚未放假,要进一步加强对在校生的安全教育,要加强对各地学生安全工作的督察,确保学生的暑期安全。"暑假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期末和假期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过上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假期,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泉政办明传[2005]121号)和6月14日全省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期末和暑期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的通知》(闽教未[200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领导的批示,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结合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和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学校安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期末和假期学校和师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狠抓安全教育和防范管理工作,健全工作保障制度,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措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六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全校范围内认真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以"防火、防爆、防盗、防汛、防投毒、防破坏、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地质灾害事故以及安全用电、饮食卫生"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在放假前必须认真组织一次对学校校舍、教学设备、体育设施、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要做到"严"字当头,从"细"处入手,严防走过场。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明确监管责任,严防死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的化学物(药)品的管理;要切实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及时封堵和消除互联网上的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害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放假前,各校要对全体师生开展一次以"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学生游泳(游玩)安全教育,要反复告诫学生,学习游泳必须在家长或老师的陪同和组织下进行,不管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方都不能私自到江、河、溪、池、圳、水库等水域游泳(游玩);要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外出必须要有监护人同行,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等,教育未成年学生不到"三厅两室"、酒吧、网吧等活动场所。
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开展"崇尚科学、拒绝邪教"、"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等活动,在广大师生中营造以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珍爱生命、拒绝邪教、拒绝毒品的浓厚氛围,在假期积极参加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社区活动,拒绝黄、赌、毒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三、发扬家校联系传统,杜绝伤亡事故
各地各校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学生安全保护知识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进而唤起全社会的支持与配合;各学校应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全面家访,印发《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以及学校放假至开学的时间,假期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争取家长的密切配合,并敦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杜绝与遏制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学校领导要在岗带班。要进一步完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预案,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并按程序及时逐级如实上报。所有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到紧急、重要情况必须立即请示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决策准确,指挥灵敏。各地各校要严肃值班纪律,凡因责任心不强、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将按照《泉州市安全管理奖惩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五、做好期末各项工作,营造稳定环境
各地各校要结合当前的防汛抗灾工作、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省市防汛抗灾的部署,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8条措施和6条措施,切实做好各地中考期间和假期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各校在假期组织集体活动,要建立健全安全预案,确保安全。
六、各县(区、市)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市直学校值班表应于7月1日前分别报送所属县(区、市)教育局和我局执法检查科。
市教育局值班电话:22782905(上班段)、22360224、22774950(下班段)。 值班传真:22775315
泉州市教育局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未保办、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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