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05-00056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05〕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05-11
各县(区、市)教育局、依法治县(区、市)办、综治办、市直各中学:
为检查验证我市各中学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委、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2]3号)及"四五"普法的效果,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中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校治教工作的深入开展,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依法治市办、泉州市综治办决定联合举办全市中学生"爱贝通杯"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今年六月上中旬。
二、组织方式:全市竞赛由12个代表队组成,11个县(区、市)、市直中学必须在组织预赛选拔的基础上,选派取得优胜的一个中学代表本县(区、市)、市直中学参加全市竞赛(市直中学的预赛选拔采取笔试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队要求:参加全市竞赛的代表队以独立学校为单位,每个代表队以5人组队,其中领队1人(教师),队员4人,队员选派不限初中或高中学生,但至少必须有1名女同学参加现场竞答,各队队员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在校学生。
四、竞赛形式:12个队以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第一轮预赛后选出6个队参加现场竞答决赛,(笔试时4个队员均要参加,4个队员合计总分计名次)。决赛时每队选3个队员参加(其中必须有1位女队员)另一位作为替补队员,决赛采取个人必答题、集体答题、抢答题、风险答题等现场竞赛形式进行。
五、竞赛内容:以《全市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复习要点》为标准(见附件)。
六、奖励: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额2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6名,竞赛结束当场授予奖牌、奖品。
七、参赛报名事宜: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各中学请在6月1日前将参加全市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的报名表送泉州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预赛时间初定6月上旬,决赛时间初定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全市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复习要点
2、全市中学生"爱贝通杯"法律知识竞赛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依法治市办
泉州市综治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抄送:省依法治省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综治办;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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