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05-00027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0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03-17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5-03-30 15:00

    县(区、市)教育局、公安局、建设局、团委、少工委、市直中小学:
      今年3月28日是全国第十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认真开展好"安全教育日"活动及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现将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团委、省少工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闽教未[200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本着对中小学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的态度,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针对当前我市中小学生交通事故频发,围绕主题,确定学校安全教育日及今年安全教育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教育,要结合我市开展的创建"交通安全校"及"少年儿童平安回家"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及交警辅导员的作用,搞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各地各校在"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要举行"六个一"活动,即张挂一幅宣传标语,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举办一场交通安全讲座,观看一场交通安全教育片,出一版交通安全宣传板报,组织一次公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用寓教于乐的形式丰富"安全教育日"活动。
      三、各地要充分发挥教育、公安、建设、团委、少工委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配合,充分利用一切宣传教育资源,结合创建"平安校园"及市区交通秩序大整治,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的交通信号及标志标线及设施,加强中小学及幼儿园上放学期间的交通疏导,加强运载学生用车的管理,确保中小学及幼儿园交通安全。
      四、各地各校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请于4月10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
      附件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附件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公安局
    泉州市建设局 共青团泉州市委
    泉州市少工委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安全 活动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建设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市委办, 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3月17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