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05-00025
    • 备注/文号:泉教执〔200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03-16
    关于授予泉州第一中学等34所学校为首批"泉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
    时间:2005-03-29 00:00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以先进典型带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有效开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2003]4号)精神,我局先后转发《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闽教研[2004]4号)、下发《关于泉州市教育系统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泉教保[2004]12号)、印发《关于转发<福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泉教保[2004]26号)等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各地、各学校参照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依法治校各项工作,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在为创建活动做了大量的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对依法治校工作进行自查、自评、认真总结,完善推荐程序和经验材料。通过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开展和对申报示范校学校的实地复查评估所掌握的情况看,阶段性成效是肯定的,各地各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组织机构、机制健全,依法办学活动不断规范,各项学校管理制度趋于完善,贯彻执行基本到位,各级各类学校努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建立、完善教代会、校务公开等项民主管理、监督机制,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取得了预期的成效。
      在市直各学校、各县(区、市)进行认真评查、推荐的基础上,市教育局根据推荐申报,按原计划于去年底组织评查组进行认真评估,经过综合评定,决定授予泉州第一中学等34所学校为首批"泉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希望首批授牌示范校学校再接再厉,继续为我市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不断创新示范,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做出新探索、新贡献。
      我市申报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已上报省厅审批。
      附件:首批"泉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法制 示范校 授予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府法制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3月16日印发

    附件:首批"泉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
    泉州第一中学
    泉州外国语中学
    泉州实验中学
    泉州幼儿师范学校
    泉州市实验小学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泉州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
    泉州市刺桐幼儿园
    泉州第七中学分校
    泉州第十五中学
    鲤城区实验小学
    丰泽区城东中学
    丰泽区第三中心小学
    洛江区罗溪中学
    洛江区马甲中心小学
    惠安县高级中学
    惠安百奇民族中学
    晋江市远华中学
    晋江市东石中学
    晋江市首峰中学
    南安市柳城中学
    南安市实验幼儿园
    南安市柳城小学
    安溪县蓝溪中学
    安溪县第三实验小学
    泉港区第二中学
    泉港区后龙中心小学
    永春县第一中学
    永春县桃城中心小学
    德化第一中学
    德化县实验小学
    石狮市石光中学
    石狮市第二实验小学
    石狮市新湖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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