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04-00026
- 备注/文号:泉教保〔2004〕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4-04-13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春游活动等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2004]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泉州市教育局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未保办、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 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4月13日印发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综〔2004〕24号
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春游活动等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小学:
现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春游活动等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2004〕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近期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各地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二○○四年四月八日
抄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办。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4年4月9日印发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春游活动等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发〔200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04年3月28日,江苏省张家港市梁丰高级中学组织学生春游,在返回途中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9人死亡、24人受伤;3月27日,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发生一起车辆违章行驶、车速过快,在道路拐弯处发生翻车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30名受伤乘客中有12名中、小学生;2月8日晚8时15分左右,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红岩寺镇红岩中学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烧毁房屋(共3间240平方米)、床铺、被褥等物品,损失1.5万余元;3月25日,安徽省太和县坟台中学和坟台小学联合举办法制报告会,学生上厕所时,由于人多拥挤,导致墙体倒塌,致使1名学生死亡、1名学生被砸伤。这些惨痛的事故都发生在第九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前后,不仅造成学校师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也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和社会稳定。这些事故的发生,说明一些地方和学校还没有充分重视,落实好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对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时刻把学校和学生的安全放在心上,紧紧抓住关键环节,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把事故率降到最低程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春游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凡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出游,必须做好各项安排和应急预案,必须要有学校领导带队和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大学生出游要结伴同行,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外出活动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工具,严禁车辆超速行驶。
二、要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要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教育,确保安全。
各学校要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仓库、实验室、阅览室、会议室、报告厅等人员集中场所或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随时注意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不得拖延,坚决杜绝违章用火、用电,特别是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用火、用电问题。要加强对学校内电网设施的改造,彻底消除隐患。对耐火等级低的老旧房屋,要加强改造进程。
三、要加强中小学危房的管理和改造。目前,中小学危房仍是危害中小学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此要高度重视,要注意随时检查,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危房要分项目落实整改责任。对B、C级危房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对危及师生安全的D级危房,要采取果断措施封闭停用。对于学校的厕所、围墙等附属建筑也要进行安全检查。
四、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建立各种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把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制度化;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凡是在本地区学校内发生的突发事故灾难和紧急重大事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做好应急处理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接到确切消息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情况特别严重的可以越级上报;对安全工作不到位,造成责任事故的,以及发生事故瞒报、漏报的,必须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
请将本通知转至属地内各级各类学校。
教育部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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