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2-2003-00007
- 备注/文号:泉教保〔200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3-04-04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市2003年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意见》(泉治市[2003]2号)对全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分解立项、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委、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2]3号),加强我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市教育局制定《泉州市教育系统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将《泉州市教育系统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校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附件:《泉州市教育系统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三年四月四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组、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3年4月10日印发
泉州市教育系统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配合《泉州市2003年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意见》(泉治市[2003]2号)(以下简称《工作意见》)文件中对2003年全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分解立项目标、任务和措施的部署,认真扎实抓好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委、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2]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文件,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确保"四五"普法期间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各项任务的落实,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现结合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使他(她)们从小就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树立起社会主义法制的观念和意识,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后继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重大问题。
我市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经多年来普法教育的努力,已逐步形成格局,但在如何更好地去适应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距离素质教育全面推进的要求方面仍然有些滞后,如有的学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注重知识教育,忽视思想品德、纪律法制教育;有的学校只根据需要,临时性穿插法制教育的内容,缺乏总体规划,系统性、针对性不强;有的学校师资配备不够专业,法制课多由政治教师担任,法律专业水平相对有限,一些知识点未能讲深、讲透,渗透力不够;学校、家庭、社会在法制教育工作中的配合有待加强,对法制教育工作的研究还较为薄弱。这些都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仍然是今后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大、中(专)小学校要站在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在总结以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好,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做到法制教育始终不断线,抓紧抓好,精心组织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检查,针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
二、明确主导,认准目标。
指导思想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若干意见》,认真执行《工作意见》对本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分解立项部分,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通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助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进一步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总体目标 要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内容,努力形成从小学到大学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确保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使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进展。
三、突出重点,普遍开展。
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紧密配合我市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四五"普法近期目标,把青少年法制教育摆上重要位置全方位展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有关加强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四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为重点,积极主动的密切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应有的作用,按照《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在校期间懂得、掌握公民应知必会的基本法律常识;系统内各级行政干部、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着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治校方式和治教方式的转变,要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灵活自如的学法、用法、教法,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与权威;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法制教育制度,以课堂为主渠道;教师在普法教育中要起到师表作用。
主要内容
1、中小学法制教育应以小学思想品德课和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中有关法律基本知识为基础,重点普及《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刑法》、《劳动法》,侧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交通法规、治安条例、禁毒(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同时,要坚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的教育。中小学校需要《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可以根据最近召开的"全市学校安全、普法、综治工作会议"上赠发的样书直接向新华书店或北京华育树人图书有限公司预订。
2、小学法制教育要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使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护防患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
3、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中专、职、技校要突出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关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树立社会责任感,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自我月诉、自我保护能力,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4、高等学校法制教育要按照中宣部和教育部有关"两课"设置中法律课的规定开展。要突出现代法学基础理论和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的学习、民事法律、市场经济法律与WTO规则基本知识的学习,使学生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及内容,充分认识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权利义务对等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
基本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将法制教育课程纳入德育教学的必修课计划,每周必须安排一课时(大专学校二课时)法律专门课,要挑选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和自律品质、较扎实的法律素质和较全面的法律知识的教师任课,为确保教材的严肃性、准确性、针对性,有条件的学校尽可能征订由教育部负责组织编写的教材《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真正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课时有保证、任课有教师,保证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
2、要充分发挥小学、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各类中专)思想政治课和大学(大专)思想品德修养、法律基础课程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切勿以思想品德课、政治课取代法律专门课,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同时,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和知识水平、认知能力,避免成人化和公式化,组织生动直观、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学法用法实践,开拓、活跃第二课堂。
3、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继续加强、完善各级各类法制教育基地(中心)建设,利用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少管所、戒毒所、监狱、劳教所、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宫等社会资源,创建一些综合性、常设性、功能齐全的法制教育基地,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加强指导与交流,制定规范性标准,加强法制教育基地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建设。
4、要在抓好法制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并实施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实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围绕普法、教法、执法、用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环节逐步实现依法治教(校),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扎实把学校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5、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四五"普法期间力争将所有中(专)小学法制课老师轮训一遍。同时,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广大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及教育专业法,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学生的榜样,除学校日常法制教育外,各科教师还应结合教学进行相关的辅助教育。法制教育应作为广大教师培训、进修或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和考核的主要内容,要使全体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教法等各方面都能真正做到为人师表。
6、中(专)小学必须推行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实施"一校一个法律明白人计划",要不断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从实际需求出发,师资力量确实欠缺的学校也可从政法机关选娉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治干部到所在辖区中(专)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明白人",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明白人"必须按"泉教保[2003]3号"文规定的要求履行日常职责和发挥实际作用,负全责执行《泉州市实施依法治市近期目标检查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5)、(6)"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落实情况" 所列项目的制定、实施和自查、自检,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拟在第三季度按标准进行全市抽查。
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党政领导要带头学法用法,做好学法的带头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适时参加各级举办的法制讲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贯彻落实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建立健全本系统行政人员经常性的学法制度,保证行政人员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每年不少于40课时,并通过分期分批培训,经考试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作为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四五"普法领导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青少年学生作为"四五"普法的重点群体之一,要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这项事关全社会的工作纳入各地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全市"四五"普法规划中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步骤及各项要求,参照《若干意见》,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联系本地区、本校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计划,统一部署,形成系统抓、领导抓、层层抓、校校抓的局面,做到:
(1)各县(区、市)教育行政机关、各学校要相应成立法制教育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校园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组织、办事机构,确定一名主要负责同志专人负责,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议程,要求"年度有计划、每月一期简报、每季度一次小结、每半年一次动态分析、每年度进行总结";要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责任制中的综合、协调、监督、指导作用,经常研究和解决一些在青少年学生中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法制方面的不良现象和苗头性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2)层层签订落实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责任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等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制订相关的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责任配套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形成 "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体制:如责任人岗位责任制度,骨干、教师学法培训计划,法制教育(宣传)制度,校规(校园)管理制度,方案或计划实施的备案制度,学法用法档案,法律考试制度,执法公示公开(上墙)制度,执法保障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评议、考核、奖惩制度,要求整体框架完善,内容合法、规范、切合实际,确保责任制工作能有效运作、本实施意见能落到实处。
(3)定期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严格监督,随时发现纰漏、存在问题,及时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定期上报情况。各地可在条件成熟时将学校、学区责任制汇编成册,建立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责任制信息库、网络触摸屏,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
五、注意方法,讲求实效。
依法治市工作的分解立项中,教育系统肩负深入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任,开展工作牵涉面广,难度大,思想上必须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转变重智轻德的错误观念,树立素质教育的新观念;二是转变法制教育是软任务,可轻可重的观点,树立培养"四有"新人的新观念;三是转变只重视学校教育,忽略家庭、社会教育的观念,树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观念。方法上必须注意:课程安排要突出系统化,要以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学法懂法用法能力为法制教育的教学目标,根据中(专)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知识结构、生活实际,确定教学内容,逐步形成小学到高中各阶段连贯、系统的教学体系。教学上要力求多样化:要将法育课的外延扩大到课堂外,使法制教育主动向其他学科和社会实践活动渗透,形成以知法、懂法、用法为目的的课堂教学系列;以增强法制观念为目的的相关学科教育系列;以提高学法用法自觉性为目的的实践活动系列三位结合的教育体系。宣传教育内容要丰富多彩,形式要灵活多样,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注重讲求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从实际出发构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形载体。
(1)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兼顾全面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法律宣传教育和法律实践活动,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坚持教师主导和学生自主学习相结合,采取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的方式,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创造条件,从而提高法制课的感召力。
小学法制教育要使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以及安全自护教育,逐步引导、培养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习惯和树立安全自护的意识。除必要的课堂讲授外,还应开展诸如"星光自护活动"和"少年先锋队雏鹰奖章"的争创先进活动等;
初中法制教育要培养和帮助学生树立自觉遵守纪律、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习惯和意识,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的教育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教育,要注意禁烟和拒毒工作的落实,除必要的课堂讲授外,要开展探访少年犯管教所、帮教违纪学生、参加法制教育基地的实践和模拟法庭等活动,加强自教自律;
高中(中专)要培养学生树立自觉遵守纪律、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习惯和意识,注重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观念,除必要的课堂讲授外,开展社会实践为主的自我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深入社区进行宣传、参加法制教育基地的实践和召开专项法制辩析会等活动;
高等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比较全面的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掌握所学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依法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和维护社会法制,组织模拟法庭、"三下乡"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宣传。
(2)要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在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提高法制课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开辟多样化的第二课堂,增强学习教育效果。
以自我互动教育为形式,组织青少年开展适合他们年龄特点的互动式法律学习活动。通过讲法律故事,举办法律讨论会、案例分析会、法律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调动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掌握基本法律常识;结合少先队工作、团建工作开展青少年文明创建活动、"青少年远离毒品"活动;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基地,定期开展法律咨询,为青少年解答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在开展课堂法制课教学的同时,观看法制电影、举办专题法制讲座(报告)、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演讲比赛、法制宣传板报、法制图片展览、密切配合新闻媒体的法制专栏、专题、讲座等节目及法制宣传日、宣传周等多种载体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感受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坚持学法用法的一致性,以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进程,避免学法不用法、宣传教育与实践相脱节的倾向,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轻松、愉快的课外活动中,寓教娱乐,既巩固了课堂教学成果,又培养了学生的学法积极性。
以体验教育为形式,开展多种类型的法律实践活动。抓好在校青少年以课堂为主的法制教育的同时,要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法律实践,通过到少年法庭、律师事务所、看守所、劳教所等单位观摩体验,听罪、错青少年现身说法,组织青少年开展模拟法庭、情景训练等活动,让学生扮演有关角色,从中学习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充分利用教育科研网、"校校通"工程和国家法制宣传教育网站的网络资源,帮助青少年深刻理解法律,促使法制观念入心入脑。
以亲子双向教育为形式,开展潜移默化的家庭法律教育活动。要密切家校联系,注意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衔接,三方面相互补充,使青少年多方面接受法制观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要求广大教师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动员家长参与到法律学习教育中来,深入社会,积极向家长宣传教育法规和科学的教育思想及方法,通过以家庭为单位,围绕法律与文化、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举办重大法律事件讲座、组织讨论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教育活动,使父母与子女共同建立起一种内在的法律信念,从内心的深层情感上自觉接受法律,树立法律信仰,促进整个家庭法律素质的提高。
(3)要注意处理好四方面的关系。①处理好法律条文知识性学习与学生法制观念培养的关系。通过"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学习,指导学生懂得一个合格公民,决不是仅仅守法就满足了,还要不断进行道德的修养和提高,进行科学人生观的培养,促使遵纪守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逐渐成为各中小学生的自觉行为。②处理好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关系。每学期利用年段召开家长会,交流家庭教育经验,汇报学校工作,向家长发放诸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讲话》、《不要沉湎于网吧》、《成功家教启示录》、《失败家教警示录》等宣传材料,具体指导家长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和法制教育,创建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③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的关系。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不断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净化,创建良好的校园周边教育环境,为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创设良好的校外环境;聘请了社区辅导员,联系关工委,请他们经常关心学生的校外表现,开展有益的社区实践活动,尤其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对电子游戏场所和不法网吧的整治力度,为青少年学生的成长创设良好的社区环境。④处理好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中小学要针对问题学生特别是生活在特殊家庭中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使他们能够得到学校、班集体和师生的关怀,引导他们及时纠正缺点和改正不良的行为倾向;加强学校德育、法育工作的难点在于转化差生,要把防差转差工作纳入学校的重点工作,发动全体教师配合家庭参与,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普法教育与防差转差相结合,有效防止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
(4)要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组织政法系统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的法律工作者和其他专业人员,定期到青少年法律学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青少年解答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要建立固定的专家咨询队伍,对青少年经常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咨询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总结;提供便捷的维权服务,组织相关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为青少年提供多种类型的维权服务,通过区域性的维权服务网络,经常了解本地区青少年的权益保护状况,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在常规教育的同时,进行法制教育模式的研究,努力拓宽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探索新路子,坚持青少年法制、普法教育与实践相结合、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与防差转差相结合、与学习环境建设相结合,提高法制、普法教育实效。
六、加强监督,务求落实。
1、各县(区、市)教育行政机关每年要有计划地对辖区内各校法制教育、普法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开拓思路、创新思维,随时发现差距找出薄弱环节,对责任制推行不力,没有完成责任制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将考核评议结果与目标管理评优、责任追究、年度考核奖惩、主要领导的政绩挂上钩,作为对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定期进行考核;逐步推行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对教育行政干部、学校教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考核,把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情况与任用、奖惩挂钩;要从责任目标完成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中发掘典型,予以表彰奖励,总结经验推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督学、督政和督法结合起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执法监督检查。同时,要自觉接受同级和上级人大的法律监督,每年须向同级人大进行一次执法汇报,把权力机关的监督同民主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完善的监督网络和良好的监督机制;要设立民主评议行风投诉电子信箱及投诉电话,直接受理社会各界对学校法制教育效能问题的投诉,同时认真处理来电、来信和来访,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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