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23-00009
- 备注/文号:泉教体函〔2022〕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31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健康副校(园)长聘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1-17 00:09
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健康副校(园)长配备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教体〔2022〕16号)要求,经学校自主确定人选、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委审核确认,聘任张振坤等23名同志为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健康副校(园)长”(名单见附件)。聘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受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健康副校(园)长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职,积极主动参与任职学校的卫生健康管理与健康教育工作,协助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近视防控、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心理健康等重点卫生工作。各市属学校和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健康副校(园)长开展工作,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共同推动我市学校卫生健康工作上新台阶。
附件:泉州市属中小学幼儿园聘任健康副校(园)长人员名单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