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22-00134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2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3
各县(市、区)教育局、团委,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团工委,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团工委,各市直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为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和中国少年儿童运动100周年,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展现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彰显校园文化建设成果,激发全市青少年厚植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赓续红色血脉,唱响新时代的青春之歌,以歌声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泉州市教育局联合共青团泉州市委,决定举办泉州市中小学生班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本届比赛由泉州市教育局、共青团泉州市委主办,泉州市青少年宫承办。
二、时间、地点
比赛于2022年7月14至15日,在泉州音乐厅(泉州市青少年宫内)举办。
7月8日下午3:30,组织比赛出场顺序抽签。地点:泉州市青少年宫红领巾活动室。请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分别指定1人,携带本单位报名表按时参加,逾期未到的,由组织方在其他单位抽完后的剩余签位中直接指定。抽签前,将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抽签后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三、比赛要求
(一)参赛安排
选择内容积极向上的歌曲,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含指挥和伴奏),指挥和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本班学生。每个班级需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为新学堂乐歌(可改编或多曲串联,但需注明“改编自谷建芬《新学堂歌》”),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二)伴奏形式
必须为钢琴伴奏、特色乐器伴奏或无伴奏。
(三)评分要求
对节目的编排、合唱队的音准、节奏、音质、对乐谱的把握、综合艺术表现力等基本的要素进行评定。人数不达标或曲目超过规定时间,酌情适当扣分。
四、比赛须知
(一)比赛现场不安排走台。现场比赛时,每支合唱团上台均有一分钟时间调整位置。调整时间不计算在演出时间里。
(二)现场比赛提供钢琴,其余伴奏乐器自备。全程不提供任何话筒(包括领唱)及电声设备,提供3层合唱台。
(三)比赛当天报到时,参赛师生须佩戴口罩,以校为单位上交“八闽健康码”及“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截图打印件1份(显示完整姓名和身份证号)。体温正常者(37.3℃以下)方可允许进入赛场。
(四)请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于7月4日前将报名汇总表、学生花名册电子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我局体卫艺语科邮箱,逾期视为弃权。联系电话:22767196,联系人:陈乐明,邮箱:twyyk@qzedu.cn。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应加强对本县(市、区)、本校参赛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所有参赛单位必须为每位师生购买人身安全保险。自行包车的单位要选择有资质的运营公司,并做好师生乘车安全教育。各参赛单位教师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1.2022年泉州市中小学生班级合唱比赛报名汇总表
2.2022年泉州市中小学生班级合唱比赛名额分配表
3.2022年泉州市中小学生班级合唱比赛学生花名册
4.《新学堂歌》目录
5.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
泉州市教育局 共青团泉州市委
2022年5月23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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