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22-00132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22〕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1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2-05-24 23:55

    各县(市、区)教育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国土规划局、财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财政局,各高校,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泉州市进一步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1日

    泉州市进一步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发〔2021〕50号),进一步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机制,持续提升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根据《泉州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意见>的通知》(泉分类办〔2022〕2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三、主要任务

      规范做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2022年底,我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普遍实行,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均达100%。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体系,开展常态化垃圾分类宣传、学习和实践活动,提高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形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营造从学校到家庭到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分类宣传教育

      1.营造宣传氛围。各地各校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宣传,利用主题班、队、团会课、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站等开展教育工作,宣导分类意义,普及分类知识,引导孩子在学习生活中践行垃圾分类、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2.落实读本知识运用。市教育局联合市城管局共同编印了富有泉州城市管理地方特色的《泉州市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幼儿园版、小学版、中学版>》(福建教育出版社),并于2020年通过公开招标采购首批读本,下发至鲤城、丰泽、洛江及市直学校推广使用,且将电子版本上传至泉州市在线教育一体化平台(fjqzedu.com)供全市教师下载使用。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不同学段特点充分运用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做到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人手一册,循环使用;并结合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安排相应课程教学,与校本课程、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道德与法治、班团队活动等融合实施。其中幼儿园每学年组织不少于2次活动,小学、初中阶段每学年不少于4课时,高中(中职)阶段每学年2课时。

      3.推进家校联动。各校要结合社会实践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通过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进社区进农村等形式,引导家庭成员了解垃圾分类的知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积极发挥公众号、家长会、家委会功能,强化家校联合,形成教师、学生、家长齐抓共管,家庭、学习、社区有效互动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分类基础设施

      1.设置分类指导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导牌原则上设置在校园内分类垃圾桶设置点醒目位置;指导牌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垃圾桶布局、管理责任人姓名和电话等。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指导牌的设置数量,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增加具体垃圾品种的图文标识。

      2.布置分类收集容器。分类垃圾桶的设置数量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各校设置的垃圾分类收集桶应分布合理、标识统一、数量足够、方便投放与收集,并做好垃圾分类收集桶的日常养护和清洗工作,确保分类垃圾桶摆放整齐、位置固定、外观整洁干净。分类垃圾桶标准及相关规范详见《泉州市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附件1)。

      3.落实分类转运处置。有害垃圾实行独立储存、专人管理,定期委托具有资质企业定时集中收运至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可回收物清运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日产日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建厨余垃圾就地无害化处理设施。

      4.完善分类工作台账。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制度,按月整理收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工作,数据资料真实、全面。

      5.加强资源化利用。市属高校要设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实现厨余垃圾源头就地处理,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同时鼓励在高校、中职学校快递网点开展快递包装纸箱集中回收,适度提升复用比例。

      (三)开展分类考评检查

      1.各学校要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总结提高,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年度工作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各学校可以开展互相观摩、互相考评,做到问题互查、经验共鉴。

      2.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城市管理部门根据《泉州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细则》(附件2),结合每季度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和文明校园考评,从工作机制、设施配置、分类投放、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评,考评等级可分为A(100~91分)、B(90~81)、C(80~71)、D(70以下)。各校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激励制度,确保全校师生养成良好习惯。

      (四)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各地要将《泉州市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印刷及采购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学校从公用经费统筹安排保障校内生活垃圾分类经费。

      附件:1.泉州市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2.泉州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细则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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