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21-00075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2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福建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我们制订了《泉州市实施“六大工程”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体育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新闻出版局
2021年3月25日
泉州市实施“六大工程”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抓好新时代儿童青少年眼健康,降低近视发病率,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福建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的具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完成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的摸底调查,进一步完善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体系,到 2021年,探索切实可行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创建一批近视防控特色示范学校,构建“部门联动、家校配合、科学监管”长效防控机制。
(二)中期目标:到 2023 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下降水平达到《福建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目标要求(每年降低 0.5 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地区每年降低 1 个百分点以上)。
(三)远期目标:到2030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和近视程度明显下降,高度近视发生率显著降低,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以内,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近视率分别下降至38%、60%和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到25%以上。
二、重点工作(六大工程)
(一)实施视力健康教育促进工程
1.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学校要组建以校医与体育、心理、生物等学科教师为主要成员的健康教育教师团队,依托健康教育相关课程,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将视力保护教育融入到日常教学活动和生活管理中,充分利用学校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每年3月和9月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学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近”宣传活动。定期组织校内爱眼护眼交流活动,开展“护眼标兵”“保护视力小使者”等评选活动。
2.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宣传资源。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纳入公共卫生管理。以公共卫生服务为抓手,从健康教育入手,普及儿童青少年健康用眼和近视防控知识。充分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利用全国“爱眼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配合学校开展视力健康与近视预防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健康指导和服务。
3.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养成良好生活方式,维持营养均衡,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二)实施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工程
4.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大课间活动应有序组织,多开展有器材的手眼配合运动,或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督促学生到室外活动或远眺。课间休息时间,鼓励学生到室外活动,防止持续疲劳用眼。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5.积极创造户外活动条件。学校应创造条件确保体育场馆向本校学生开放。未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对放学后在校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延长清校时间,鼓励教师为留校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开展运动技能培训指导。加强学校体育组织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三)实施减轻过重课业负担工程
6.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依据国家和省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原则上,不布置电子家庭作业,确需布置电子家庭作业的,初、高中生每日电子作业总时间不长于20分钟。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
7.加强考试管理。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精神负担,克服以考代教。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8.减轻学生课外学习负担。家长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四)实施教室视光环境达标工程
9.改善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每间教室内至少设2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推广配备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中小学新购大屏幕显示设备应具备健康护眼、防蓝光功能。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场所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课桌摆放要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要求,教室最前排课桌的前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20m;最后排课桌的后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m,中学不宜大于9.00m。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达到100%。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五)实施视力健康综合干预工程
10.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学校应制定电子产品和教辅软件使用管理细则,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便携电脑、电子书籍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应为学生提供便利的公共有线通信设备。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教辅APP等教育信息化产品,严格控制通过教辅APP等教育信息化软件布置作业,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11.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当节任课教师为所在班级眼保健操监督员,须在岗监督和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中小学校应对本校教师进行眼保健操全员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眼保健知识和眼保健操规范动作。小学低年级有条件的学科,每节课中可安排1分钟眼疲劳放松时间,由教师组织学生远眺或其他眼部放松措施。教师在书写板书时要清晰可辨,大小适当,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要合理选择背景、颜色、字体、字号,缓解学生视力疲劳。从小学入学起,教师要督促学生(尤其是一年级新生)保持良好的读写姿势,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
12.建立儿童视力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预警、早发现、早干预,2021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在学校配合下,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者可疑眼病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13.建立视力定期监测制度。学校应建立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为每名学生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实时转移。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不少于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监测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进行持续干预、随访。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14.加强视力健康管理。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岗位职责》,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和细化职责。学校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对学生体检数据进行分析利用,实施必要的个体干预与学校群体防控。开展视力分段管理,建立班级管理台账,跟踪学生视力变化,重点加强对近视高危学生和短期内视力下降迅速的学生的管理。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5.加强专职队伍和保障条件建设。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要求,按标准配备专职校医或保健教师。到2021年底前,6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必须全部配备有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完善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建设,配置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
16.规范近视诊断治疗。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对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应叮嘱其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对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纳入青少年健康电子档案。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
17.重视学前儿童视力保护工作。将视力保护工作关口前移至幼儿园,倡导科学的保育保教方法。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并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严格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原则上单次不超过15分钟。
(六)实施家校联动工程
18.学校要引导家长共同开展近视防控。学校应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积极引导家长共同做好近视防控。
19.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应当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0-6岁是孩子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家长应当尤其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
20.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家长要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21.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不在孩子面前玩电子游戏、观看娱乐视频等消费电子产品服务。有意识地控制孩子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6岁以下儿童应避免接触使用电子产品。科学使用电子产品,电子屏幕与眼睛之间距离应不低于50厘米,视线应略低于平视线10-20度,看电视距离为电视画面对角线的6-8倍。
22.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家长要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督促孩子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读写姿势,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23.保障睡眠和营养。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让孩子保持营养均衡,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全谷类、奶豆类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24.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家长要改变“重治轻防”观念,经常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用眼卫生习惯。从孩子3周岁起每半年检查一次孩子视力,掌握孩子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注意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加强与学校沟通,适时了解孩子视力健康状况,接收学校给孩子的护眼处方及建议,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视力保护工作。如孩子出现需要到教室前排才能看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眼睛等可能视力异常的迹象时,要及时将其带到正规医疗机构眼科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泉州市学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工作。会同人社、卫健等部门对全市学校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配备情况及学校医务室(或校医院、保健室等)建设情况进行督促落实,推进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职称评聘困难、执业注册及医务室标准化建设不规范等问题解决。推动我市医学院校、师范类院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设眼视光、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培养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和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建立包含近视预防与控制专业的全市健康教育专家库。建立市、县两级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体系,实现全市学生视力动态监测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按属地管理原则,每年组织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督促落实。
(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动各县(市、区)强化近视防控医疗卫生人员和设备配备,发挥资源、人才、技术、专业集中优势,服务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加强基层全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将校医纳入培训范畴。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每个县(市、区)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对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提供咨询辅助和技术支持,提高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影响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按照年度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计划对学校进行监督抽检,联合教育部门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检。针对检查中被监督单位存在的问题要以卫生监督意见书形式给予提出整改意见,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近视防控行业监管力度,开展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和服务。
(三)体育部门: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发挥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作用,优先优质向儿童青少年提供服务。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为儿童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提供帮助。
(四)财政部门:加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资金投入,积极支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近视防控干预试点、师资培训、视觉环境整治等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的统一部署,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完善中小学和高校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设置和职称评审政策。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全市眼镜行业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的经营行为,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的质量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经营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七)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在培养良好用眼生活习惯方面凝聚共识,引导舆论共同关注并参与防控青少年近视工作。市级广播、电视台每年3月和9月“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期间配合做好近视防控公益宣传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市政府授权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县(市、区)人民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所属学校签订责任书。建立泉州市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召集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旅局等部门定期召开会议,会商全市近视防控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教育、卫生、体育、财政、人社、市场监管、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等多部门参与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机制,整体统筹安排,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方面的沟通协调,保障各项措施落地生效。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中心,统筹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对本地中小学生视力状况进行全面筛查。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切实将本地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市、区)要切实改善中小学教室采光与照明、课桌椅配置、黑板等教学条件,卫生健康部门要定期对学校教学卫生状况进行监督与监测,保障教学设施和条件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为学生建立良好的视觉环境。
(三)加强协作联动。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都要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加强沟通与协作,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形成做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合力。
(四)加强工作考核。要将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和班级管理考核内容,根据学生近视率制定出量化细则或考评标准,作为学校年终考核、班级评优评先、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年度考评的依据。将学校年度学生总体近视率、新发近视率列入文明学校评选、达标高中晋级评估、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示范幼儿园评估指标。将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定期公布制度。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每年11月10日前将统计数据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
(五)强化宣传总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深入报道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知识。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推广加强和改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通过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学校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附件:泉州市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泉州市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联席会议制度
一、人员组成
召 集 人:黄世界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召集人:陈军宣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奕民 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谢庆凤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张延龄 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肖金树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骆靖宇 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书平 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
林育毅 市文旅局副局长
林清京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陈 颖 市医保局副局长
林少青 团市委副书记
丁为华 市妇联副主席
联 络 员:郑东伟 市教育局体卫艺语科科长
柯红红 市卫健委疾控科科员
詹伟强 市体育局竞训科负责人
余晓军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沈永进 市人社局行政审批科一级主任科员
吴其建 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科三级主任科员
李承锦 市文旅局视听科二级主任科员
朱添洪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出版发行科科长
高静娴 市科技局人才科副科长
肖剑钦 市医保局基金与待遇管理科副科长
陈为藩 团市委学少部部长
王桂红 市妇联办公室(市妇儿工委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陈军宣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等相关工作,研究制定相关重大政策,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相关工作落实,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会议的组织、联络、协调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实施。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非成员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按规定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实施,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汇总通报。
(三)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该成员所在单位及时书面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履行成员调整程序。
(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合力。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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