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18-00273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18〕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26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台办台盟泉州市委会 泉州广播电视台关于举办第二届海峡两岸(泉州)闽南童谣大赛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8-07-05 17:40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普及和传播,全面推进少年儿童综合素质教育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少年儿童健康的审美情趣和道德情操,促进海峡两岸少儿文化艺术交流,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台办、台盟泉州市委会、泉州广播电视台决定联合举办"优乐多杯"第二届海峡两岸(泉州)闽南童谣大赛。

      活动面向全市各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将于2018年7月起举行,至11月结束,为期五个月。各县(市、区)、各小学、幼儿园在活动期间,要广泛动员组织学校教师和广大少年儿童积极参与,大力推动"闽南文化进校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给广大的学生提供展示才艺特长的宽阔舞台,让更多少年儿童成为活动的受益者,确保活动的顺利、圆满进行。

      附件:"优乐多杯"第二届海峡两岸(泉州)闽南童谣大赛活动方案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台办
    台盟泉州市委会 泉州广播电视台
    2018年6月26日

    附件:"优乐多杯"第二届海峡两岸(泉州)闽南童谣大赛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台办、台盟泉州市委会、泉州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FM105.9刺桐之声广播

      二、比赛主题、内容和时间

      1.比赛主题:乡音连两岸 海丝共传承。

      2.比赛内容:闽南童谣;个人闽南语口才。

      3.比赛时间:2018年7月-2018年11月。

      三、参赛对象和组别设置

      1.参赛对象:全市各小学、幼儿园在校生。

      2.组别设置:集体幼儿组;集体小学组;个人幼儿园组;个人小学组。

      3.赛区划分:按在校生学籍,第一赛区为:市直、鲤城区(含开发区)、丰泽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第二赛区为:洛江区、泉港区、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台商投资区;第三赛区:台湾赛区(金门县)。

      四、参赛要求:

      1.集体项目:要求健康向上、生动活泼、讲究韵律、琅琅上口,具有鲜明的少儿特色;节目形式以诵、唱为主,辅以音乐伴奏、动作表演等艺术手段;可选择传统童谣,鼓励创作;参赛形式为集体项目(2-16人),可单首或多首童谣组合参赛,可采用现场演奏或播放伴奏音频。同一节目参加选手必须是同一所学校的在校学生,如有虚假,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学校报名节目不得与2017年本校参赛节目重复。

      2.个人项目:以闽南语口才类艺术展示为主要形式,包含闽南童谣、朗诵、快板、绕口令、单口相声、讲故事等形式(非舞蹈、闽南语歌曲类),结合主持技能、表达内容、舞台风貌等综合素质展示。获得2017年海峡两岸(泉州)闽南童谣暨少儿闽南语主持大赛个人项目一等奖选手不再参加此次比赛(除由幼儿园组升入小学组选手之外)。

      五、活动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个人项目从即日起至截止7月20日,免费报名;集体项目报名从即日起截止至9月上旬,免费报名,报名表请至刺桐之声微信公众号qzfm1059下载。

      2.报名形式:

      ①集体项目报名:由学校统一报名(每所学校不超过2个节目)。即,登陆刺桐之声微信公众号qzfm1059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加盖学校公章邮寄至:鲤城区七星街泉州广播大楼刺桐之声闽南童谣活动组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fm1059ctzs@qq.com。

      ②个人项目报名:由个人在网络上报名。即,登陆刺桐之声微信公众号qzfm1059,点击"活动报名"填写报名表后按"提交";也可登陆刺桐之声微信公众号qzfm1059下载报名表,由学校统一填写后,电子版发送到fm1059ctzs@qq.com。

      市教育局体卫艺语科联系人:陈晓芳,22767196。

      3.报名汇总:

      ①参赛选手须填写学籍所在地,比赛将按照所在地划分赛区。

      ②主办方视报名情况,安排比赛时间、地点。

      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将发布在无线泉州APP、泉视界网站www.qztv.cn、刺桐之声微信公众号qzfm1059,请参赛选手及时关注。

      (二)个人项目初复赛:

      1.时间:7-8月。

      2.地点:主办方将根据报名情况在有关县(市、区)设定初赛地点。

      3.内容:参赛选手展示闽南语口才艺术,初赛时长不超过3分钟,复赛时长不超过4分钟。

      4.晋级名额:主办方视赛区参赛人数设置晋级名额。

      (三)集体项目初复赛:

      1.时间:9月-10月上旬。

      2.比赛地点:主办方根据比赛进程安排地点。

      3.比赛内容:参赛选手表演一首闽南童谣,时长不超过5分钟。

      4.晋级名额:主办方视参赛人数设置晋级名额。

      (四)决赛:

      1.决赛时间:10月中旬-11月。

      2.决赛地点:集体项目决赛泉州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个人项目决赛另行安排。

      3.决赛内容:

      --集体项目:参赛选手表演一首闽南童谣,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个人项目:参赛选手用闽南语进行自我介绍,并展示闽南语口才艺术,时长不超过5分钟。

      4.颁奖仪式:闽南童谣决赛后,同场举行四个组别比赛的颁奖仪式。

      六、评判办法

      1.聘请泉州市教育、新闻、文化等领域资深人士组成评委库。根据比赛进程随机抽取评委。初赛设置三位评委,复赛设置五位评委,决赛设置七位评委。

      2.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委按照选手表现据实现场打分,初赛取三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选手得分,复赛、决赛采用弃掉一个最高分和弃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办法进行。评委报分时保留2位小数,统分时保留3位小数。初赛成绩现场公布,复赛、决赛成绩现场和网上公布。

      --集体项目:对选手的诵、唱表达、技能技巧、形体形象、意境表达、现场表现等要素进行评定。

      --个人项目:对选手的语言展示、内容展示、台风展示等要素进行评定。

      --强调语言的规范、闽南语发音的纯正,要求凸显闽南语独有的魅力和韵味。

      七、奖项设置

      1.各组别均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决赛选手决出一、二等奖,其余复赛选手均为三等奖。

      2.为表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组织发动工作,活动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3.集体项目一、二等奖设置指导老师奖(限报2名),个人项目一等奖设置指导老师奖(限报1名)。

      以上活动的具体安排若有变动,以主办方发布的启事和宣传为准。

      八、媒体宣传

      泉州市广电等媒体发布活动相关情况和报名启示,报道赛事进程,选播部分比赛片段、决赛暨颁奖仪式。


    抄送: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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