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17-00216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17〕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1-16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7年泉州市“党在我心中”校园歌手独唱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7-11-22 22:22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有关学校:
      为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泉州市2017年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安排,决定举办2017年泉州市"党在我心中"校园歌手独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7年12月14 -15日。12月13日下午3:00,在泉州市盲聋哑学校进行选手比赛出场顺序抽签。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北路362号。
      二、比赛地点
      泉州市盲聋哑学校。
      三、参赛对象
      我市具有正式学籍的各大、中、小学及中职学校的在校学生(2016年比赛金奖获得者不再参加原组别比赛,已升入上一组别者可以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报名时,中、小学生应提供全国统一电子学籍号,大、中专学生应附上录取审批表复印件。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每人限唱一首歌曲,歌曲内容要求扣紧主题、健康向上。参赛歌曲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2.比赛采用MP3伴奏,参赛所需的MP3由选手自行提供, MP3标题应注明参赛选手姓名、组别、比赛顺序号,于赛前候场时交给音响工作人员。因MP3质量原因影响比赛成绩,责任由选手自负。
      3.各县(市、区)、学校应在预赛选拔的基础上,以县(市、区)教育局为单位,按分配名额统一报名(附件1);市直学校、高校以校为单位报名(附件1)。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及录取审批表复印件请于12月8日前送我局体卫艺语科,并发送电子版,逾期视为弃权。联系电话:22767196,快递(邮
    政EMS)地址:泉州市区东海府西路交通科研楼C栋383室,邮箱:twk22767196@163.com。
      4.参赛选手费用自理;领队、指导老师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1.2017年泉州市"党在我心中"校园歌手独唱比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2.2017年泉州市"党在我心中"校园歌手独唱比赛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9日


    抄送: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印发

    附件1:2017年泉州市"党在我心中"校园歌手独唱比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人数/组别 鲤城 丰泽 洛江 泉港 石狮 晋江 南安 惠安 安溪 永春 德化 台商
    小学 2 2 2 2 2 4 4 2 3 2 2 2
    初中 2 2 2 2 2 4 4 2 3 2 2 2
    高中 2 2 2 2 2 3 3 2 3 2 2 2
    中职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市直学校、高校 每校各1名
    注:高校与中职组合并比赛评奖;大、中专组声乐专业学生不得参赛。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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