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17-00175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17〕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9-19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中小学:
根据泉州市2017年学校体卫艺教育工作计划,决定举办泉州市第二十二届"贤銮杯"中小学生西洋乐器(小提琴)独奏比赛。本届比赛由泉州市教育局主办,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协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7年10月21-22日。10月20日下午3:30在泉州市晋光小学东海校区进行选手比赛出场顺序抽签。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学园路9号。
二、比赛地点
泉州市晋光小学东海校区(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学园路9号)。
三、参赛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及中职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2015年"贤銮杯"小提琴比赛一等奖获得者不再参赛,已升入上一组别者可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报名应提供参赛选手的全国统一学籍号。
四、参赛要求:
1.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应在广泛选拔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统一报名并派或指定专人领队组织参赛(参赛名额分配见附件1)。
2.比赛分小学低年级组(1-3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初中组、高中(含中职)组共四组进行。
3.参赛曲目不得采用任何形式伴奏。
4.报名曲目应填写清楚、完整;抽签开始即不允许更改曲目。
5.参赛选手费用自理,领队、指导老师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6.比赛曲目:
(1)小学低年级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演奏时间不超过4分钟。
(2)小学高年级组:演奏一首协奏曲,曲目自选,演奏时间不超过4分钟。
(3)初中组、高中(含中职)组:演奏一首协奏曲,曲目自选,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奖项设置
获奖人数在参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内,其中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六、报名时限
参赛选手报名表应于10月13日前(邮政EMS快递)报送到泉州市教育局体卫艺语科,逾期视为弃权。
七、快递地址与联系电话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交通科研楼C栋383室,联系人:陈晓芳,联系电话:22767196。
附件:1.参赛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第二十二届"贤銮杯"中小学生西洋乐器(小提琴)独奏比赛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8日
抄送:省教育厅,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印发
附件1:参赛名额分配表
| 组别/人数/单位 | 小学低年组 | 小学高年组 | 初中组 | 高中(中职)组 |
| 鲤城区 | 3 | 3 | 3 | 2 |
| 丰泽区 | 3 | 3 | 3 | 2 |
| 洛江区 | 2 | 2 | 2 | 2 |
| 泉港区 | 2 | 2 | 2 | 2 |
| 石狮市 | 2 | 2 | 2 | 2 |
| 晋江市 | 3 | 4 | 4 | 3 |
| 南安市 | 3 | 3 | 3 | 3 |
| 惠安县 | 2 | 2 | 2 | 2 |
| 安溪县 | 2 | 3 | 3 | 2 |
| 永春县 | 2 | 2 | 2 | 2 |
| 德化县 | 2 | 2 | 2 | 2 |
| 台商区 | 1 | 2 | 2 | 2 |
| 市直校(每校) | 1 | 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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