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1-2017-00122
- 备注/文号:泉教语〔2017〕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6-2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推动学校在全社会更好地发挥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泉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组根据《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标准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程序,对申报学校的创建工作给予量化评估。经研究,决定确认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7所学校为第六批泉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进一步加大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立足学校,面向社区,辐射社会,充分发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附件:泉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1日
附件:泉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泉州市实验小学
泉州市晋光小学
丰泽区第五中心小学
洛江区马甲第二中心小学
晋江市安海镇菌柄小学
晋江市安海镇养正中心小学西边校区
晋江市安海镇桥头中心小学
晋江市罗山街道延林小学
晋江市青阳街道中心幼儿园
南安市诗山中心小学燕山校区
南安市第一幼儿园
德化县实验幼儿园
德化县尚思小学
台商投资区东园中心小学
台商投资区惠南实验中学
抄送:省语委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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