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17-00042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17〕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3-10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中小学:
根据泉州市2017年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安排,决定举办2017年泉州市中、小学生民族器乐独奏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7年4月22日-23日。4月21日下午3:00在泉州市实验小学梯形教室进行选手比赛出场顺序抽签。
二、比赛地点:
泉州市实验小学,地址:泉州市区南俊北拓"天荷菜根"旁。
三、参赛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4-6年级)及中职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报名时应提供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号。
四、参赛要求:
1.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应认真做好选拔工作,按照分配名额统一报名组织参赛。
2.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中职)组3个组别进行。每组各县(市、区)选报5名选手参赛,市直小学选报3名选手参赛,市直中学初中、高中各选报2名选手参赛。报名时原则上每组同一乐种不得超过2名。
3.比赛设二胡、琵琶、古筝、笛子、葫芦丝、扬琴共六项乐种。每名选手应准备一首曲目(演奏时间在5分钟以内)参赛。
4.如出现个别组别乐种报名总数未达到5名者,则取消该组比赛。
5.参赛选手车旅、食宿等费用自理;领队、指导老师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五、奖项设置:
获奖面控制在参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内,其中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六、报名时限: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市直中小学校于4月14日前将报名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我局体卫艺教科,逾期视为弃权。地址:泉州市府西路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322室,联系电话:22767196,邮箱:twk22767196@163.com。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
抄送: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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