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1-2017-00003
- 备注/文号:泉教语〔2017〕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03
关于举办第三届泉州市小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7-01-31 00:36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小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指示精神,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我市小学生使用规范汉字的意识和能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一届福建省小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的通知》(闽教体〔2016〕3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泉州市小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自下而上开展校级、县级、市级和省级小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激发广大师生对汉字书写的兴趣,提高他们使用规范汉字的意识和能力,弘扬和传播中华优秀文化。
二、参加对象
我市各科成绩良好的全日制小学在校五、六年级学生
三、选拔方式
(一)各地(学校)可结合实际自定选拔方式,避免增加学生负担并兼顾公平,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选拔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组织县级选拔赛,确保推荐优秀代表队参加市级决赛。
(二)大赛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涵盖4个层级活动:
1.学校初赛:学校是本次活动最基本的组织单位。提倡各小学都开展初赛选拔,每所学校选拔5名选手组成校级代表队,参加县级选拔赛。
2.县级选拔赛: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所辖学校代表队参加比赛,选拔一支代表队(不可以跨校组队)参加市级选拔赛;市直小学的选拔,采用团体赛制或个人赛制方式均可,具体选拔方式由各校自行制定。
3.市级选拔赛: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小学)各选拔1支代表队、全市共18支代表队参加比赛,全市比赛取得团体第一名的代表队,将代表我市参加省级决赛。
4.省级决赛:由省教育厅、省语委组织各设区市代表队及特邀代表队进行比赛。
(三)比赛规则待省教育厅下达文件后,另文通知。
四、时间安排
(一)2017年1月31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小学)转发文件、制定方案,并上报市语委办。
(二)2017年2月至5月上旬,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小学)组织开展学校初赛、县级选拔赛,并于2017年5月15日前报送参加全市比赛名单(使用Excel表格,内容见附件)。
(三)2017年6月上旬,泉州市教育局将在泉州市区组织市级决赛,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五、比赛内容
本次大赛内容包括"书写规范、汉字听写、成语听写、古诗文联句"四个环节。
(一)听写范围。主要以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一级汉字3500个(一般不超出二级汉字)为主,要求选手做到书写基本规范、工整。
(二)书写规范。主要考核常用字的笔画顺序是否正确,汉字的笔画笔顺以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的《GB13000.1字符集汉字笔顺规范》和《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为标准。
(三)成语听写。主要是通过听成语故事或典故写出相对应的成语。
(四)古诗文联句的范围。以小学语文课程教材及课程标准中学生需要掌握的古诗文经典篇目,以及唐诗宋词和国学经典名篇为主,难度适中。
六、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2名,并颁发获奖奖牌和奖杯。
(二)个人奖: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6名和优秀奖48名,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取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指导教师(每位学生限报1名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获奖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参加本次活动对提高青少年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选拔工作要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不能片面为选拔而选拔,要通过选拔工作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高全市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水平。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确保选拔活动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赛前培训应在学生自愿,且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严禁停课培训,严禁有损学生健康的高强度集训,严禁任何机构借选拔工作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机构借选拔工作推销相关资料。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积极联系、配合有关媒体,做好当地开展选拔活动的宣传报道。要认真总结经验,收集相关活动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并及时整理报送市语委办(传真电话:22783708,电子邮箱:ywb22783708@163.com)。
抄送:省语委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印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指示精神,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我市小学生使用规范汉字的意识和能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一届福建省小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的通知》(闽教体〔2016〕3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泉州市小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自下而上开展校级、县级、市级和省级小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激发广大师生对汉字书写的兴趣,提高他们使用规范汉字的意识和能力,弘扬和传播中华优秀文化。
二、参加对象
我市各科成绩良好的全日制小学在校五、六年级学生
三、选拔方式
(一)各地(学校)可结合实际自定选拔方式,避免增加学生负担并兼顾公平,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选拔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组织县级选拔赛,确保推荐优秀代表队参加市级决赛。
(二)大赛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涵盖4个层级活动:
1.学校初赛:学校是本次活动最基本的组织单位。提倡各小学都开展初赛选拔,每所学校选拔5名选手组成校级代表队,参加县级选拔赛。
2.县级选拔赛: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所辖学校代表队参加比赛,选拔一支代表队(不可以跨校组队)参加市级选拔赛;市直小学的选拔,采用团体赛制或个人赛制方式均可,具体选拔方式由各校自行制定。
3.市级选拔赛: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小学)各选拔1支代表队、全市共18支代表队参加比赛,全市比赛取得团体第一名的代表队,将代表我市参加省级决赛。
4.省级决赛:由省教育厅、省语委组织各设区市代表队及特邀代表队进行比赛。
(三)比赛规则待省教育厅下达文件后,另文通知。
四、时间安排
(一)2017年1月31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小学)转发文件、制定方案,并上报市语委办。
(二)2017年2月至5月上旬,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小学)组织开展学校初赛、县级选拔赛,并于2017年5月15日前报送参加全市比赛名单(使用Excel表格,内容见附件)。
(三)2017年6月上旬,泉州市教育局将在泉州市区组织市级决赛,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五、比赛内容
本次大赛内容包括"书写规范、汉字听写、成语听写、古诗文联句"四个环节。
(一)听写范围。主要以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一级汉字3500个(一般不超出二级汉字)为主,要求选手做到书写基本规范、工整。
(二)书写规范。主要考核常用字的笔画顺序是否正确,汉字的笔画笔顺以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的《GB13000.1字符集汉字笔顺规范》和《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为标准。
(三)成语听写。主要是通过听成语故事或典故写出相对应的成语。
(四)古诗文联句的范围。以小学语文课程教材及课程标准中学生需要掌握的古诗文经典篇目,以及唐诗宋词和国学经典名篇为主,难度适中。
六、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2名,并颁发获奖奖牌和奖杯。
(二)个人奖: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6名和优秀奖48名,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取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指导教师(每位学生限报1名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获奖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参加本次活动对提高青少年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选拔工作要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不能片面为选拔而选拔,要通过选拔工作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高全市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水平。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确保选拔活动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赛前培训应在学生自愿,且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严禁停课培训,严禁有损学生健康的高强度集训,严禁任何机构借选拔工作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机构借选拔工作推销相关资料。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积极联系、配合有关媒体,做好当地开展选拔活动的宣传报道。要认真总结经验,收集相关活动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并及时整理报送市语委办(传真电话:22783708,电子邮箱:ywb22783708@163.com)。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1月3日
抄送:省语委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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