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1-2016-00057
- 备注/文号:泉教语〔201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3-29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小学:
根据《关于举办泉州市第二届小学生汉字听写大会的通知》(泉教语〔2015〕17号)精神,现就全市排名赛、复赛和决赛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送参赛名单
各分赛区参加全市比赛的选手名单,请于2016年4月20日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qzmaizihuangle@sina.com,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市语委办(22783708)。
参赛学生序号即比赛出场的顺序号,请认真研究填写,报送后将不能更改。指导教师和随队教师信息,请按照表格要求填写,不能增加报送名额。
二、排名赛
(一)报到时间:2016年4月30日上午8:30。
(二)报到地点: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丰泽区东海大街嘉祥路801号)教学楼JB301室。
(三)比赛时间:2016年4月30日上午9:00。
(四)各县(市、区)语委办工作人员和各代表队的领队、指导教师的休息室设在教学楼JC401室。
(五)听写比赛期间,各县(市、区)语委办工作人员和各代表队的领队、指导教师不得滞留在考场周围。
(六)排名赛结束后,全体参赛选手在教学楼下集中拍摄VCR,将于当天上午拍摄完毕。
(七)VCR主要展现参赛选手的兴趣、爱好、特点以及参赛口号等。
(八)2016年4月30日下午,在"第二届小学生汉字听写大会" 微信群上公布各代表队的排名赛总成绩和名次,以及进入复赛的比赛场次。
三、选手采集电子照片
(一)尺寸:宽390像素,高567像素,[小二寸标准证件照]。
(二)大小:文件大小要小于300K。
(三)照片内容
1.照片底色须为蓝色;
2.照片须为*.jpg 格式,文件命名为"编号.Jpg";
3.照片须显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照像,衣着端庄,不得戴眼镜或佩戴尺寸较大的饰物,如耳坠、项链、发饰等
4.成像须自然、清晰。不可由低尺寸(低分辨率)照片拉大;不可由其它照片"扣图"粘贴;
5.头部高度占照片高度的比例不低于1/2;
6.长发者须整理好头发,勿遮挡五官。
(四)2016年4月20日前各代表队统一发至:qzmaizihuangle@sina.com。
四、复赛和决赛
(一)2016年5月13日下午3时,进入复赛的12支代表队选手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熟悉比赛场地和比赛设备。
(二)复赛和决赛时间不变(5月14-15日),地点不变(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楼二楼演播厅)。
(三)每轮均采用淘汰制的竞赛办法,两位同题对抗的选手,答题错误的离场,答题正确的返回席位进入下一轮。若相同,加试作答,直至其中一方书写正确,另一方书写错误,错误者离场,正确者返回席位进入下一轮。
五、"最佳人气奖"评选
(一)本次比赛将评选出10名最佳人气选手;
(二)投票平台:微信订阅号"泉州教育周刊"
(三)投票路径:微信搜索关注订阅号"泉州教育周刊",在"泉州教育周刊"下拉菜单"汉赛"中进入"人气选手投票",直接选择投票。
(四)投票时间:2016年5月2日12:00-2016年5月14日24:00。
六、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
取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分赛区代表队,分别获得团体第一、第二和第三名。
团体奖计分是在各队排名赛总分的基础上,复赛进入决赛的选手每人团体加3分;决赛第1名选手团体加16分,第2名的选手团体加15分,以此类推,第16名团体加1分。
(二)个人奖
进入决赛的选手都将获得个人奖,个人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和三等奖8名。决赛第一轮被淘汰的选手获得第9-16名,第二轮被淘汰的选手获得第5-8名,第三轮被淘汰的选手获得第3-4名;决赛前三轮之每轮被淘汰的选手具体名次,以决赛阶段胜率高者名次排前,决赛阶段胜率相同再比较其复赛阶段胜率,仍然相同最后比较排名赛成绩;决赛第四轮(即最后一轮)将决出个人冠、亚军。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8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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