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16-00039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16〕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3-11
    关于举办泉州市第十八届小学生、第三十届中学生美术、书法现场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6-03-18 12:08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把美育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传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形式、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方面,推动我市中小学校美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举办泉州市第十八届小学生、第三十届中学生美术、书法现场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市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及小学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在校学生。
      二、竞赛项目:
      (一)绘画:(高、初中组180分钟,小学组150分钟)。
      1.高中组:色彩(规格为4开纸)。
      2.初中组:素描(规格为8开纸)。
      3.小学组:主题儿童画(由组委会命题,绘画形式不限,规格为8开纸)。
      (二)书法:
      1.高中、初中组:(毛笔120分钟、硬笔100分钟)。
      ①毛笔书法:命题+自选。命题书法的字体以楷书或隶书为准,书写内容由组委会出题,规格为四尺宣纸横裁三开;自选书法的内容(扣紧主题)与字体由参赛者自定,规格在四尺宣纸竖裁对开以内。
      ②硬笔书法:命题+自选。命题书法的字体以楷书为准,书写内容由组委会出题,自选书法的内容(扣紧主题)与字体由参赛者自定,规格为8开方格纸。
      2.小学组:(毛笔100分钟、硬笔80分钟)。
      毛笔书法、硬笔书法均命题,书写内容由组委会出题。毛笔书法字体以楷书或隶书为准,规格为四尺宣纸横裁三开,硬笔书法以楷书为准,规格为8开方格纸。
      (三)手工(含泥工)制作:(篆刻,剪、刻纸不参赛)。
      初中组、小学组:180分钟
      工艺作品规格要求:板、片状75cmx55cm以内的单一体;立体状70cmx50cmx30cm以内的单一体,否则参赛作品无效。
      三、绘画、书法比赛用纸由组委会按比赛要求统一提供,其他材料及工具自备。手工艺制作项目只能带原材料,不能带半成品或成品进赛场,违者参赛作品无效。
      四、竞赛时间及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五、竞赛及报到地点:
      (一)小学组:泉州市晋光小学(市区南俊巷)。
      (二)中学组: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鲤城区北门街都督第巷2号)。
      六、竞赛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竞赛委托泉州市教育学会学校美术教育委员会主办,分别由泉州市晋光小学、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承办。
      (二)本比赛为决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校应在开展预赛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组队参赛,并于3月14日前将报名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3)报送我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陈晓芳处,逾期视为弃权。地址:泉州市区东海府西路交通科研楼C栋322室,联系电话:22767196,E-mail:twk22767196@163.com。
      (三)参赛学生每人只参赛一个项目。在同一组别、同一项目比赛中已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今年的比赛,已升入上一组别者可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
      (四)参赛选手费用自行负责,各领队及带队老师的车旅、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五)各领队及带队老师应与参赛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参赛学生交通(餐饮)安全工作。

      附件:1.比赛时间及日程安排表
         2.参赛名额分配表
         3.参赛学生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7日

    附件1:比赛时间及日程安排表

    (一)小学组

    项目/时间/对象 3月26日中午(星期六)(12:10-13:30) 3月26日下午(星期六)(13:45进场14:00开赛)
    小学 报到并领参赛证 绘画手工制作毛笔、硬笔书法

    (二)中学组

    时间/项目/对象 4月9日中午(星期六) (12:10-13:30) 4月9日下午(星期六) (13:45进场14:00开赛)
    高中 报到并领参赛证 色彩毛笔、硬笔书法
    初中 素描手工制作毛笔、硬笔书法

    附件2: 参赛名额分配表

    名额(人)/项目/单位 绘画 工艺制作 书法
    毛笔 硬笔
    鲤城、丰泽、洛 江、惠安、泉港、石狮、永春、德化 高中 3 -- 2 2
    初中 6 3 4 3
    小学 5 4 3 3
    晋江、南安 高中 5 -- 4 3
    初中 8 4 5 4
    小学 7 5 5 4
    安溪 高中 4 -- 3 2
    初中 6 3 4 3
    小学 6 4 4 4
    台商投资区 高中 2 -- 2 2
    初中 4 2 3 2
    小学 3 2 2 2
    市直学校(含开发区实验学校)每校 高中 2 -- 2 1
    初中 2 1 2 1
    小学 2 1 2 1

    抄 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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