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0202-2015-00059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15〕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5-08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我局制定了《泉州市中小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校(园)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泉州市中小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2.中小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岗位职责
3.泉州市中小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5月4日
附件1:泉州市中小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教体艺〔2008〕7号),切实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特制定《泉州市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视力健康是衡量学生体质健康的一个重要指标,视力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学生的终身幸福。人类的学习经验有80%经由视觉获得,视力如果出现障碍,不仅阻碍学习活动,更将影响个人的健康、安全、生活质量。高度近视患者会出现视网膜剥落、黄斑部出血、视神经病变、青光眼、白内障等病症,甚至失明。
近视是目前危害我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最突出的问题。据统计,2013-2014学年,泉州市直学校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78.4%,高于2012学年的76.32%;且呈现随年龄增加视力不良率逐渐升高的态势,6-18岁期间,男生视力不良率从52.3%上升到91.6%,女生视力不良率从47.3%上升到92.5%。如果不进行有效干预,这一数字将进一步扩大。
造成青少年学生近视率上升,主要原因在于,青少年学生长时间、不正确地使用电脑、手机等光源电子产品,是造成近年来学生视力下降的直接原因。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学生近视防控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学校没有按国家有关教育教学设施卫生标准配置教学基础设施;学生的课业负担过重现象仍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活动量、睡眠时间难以保障。不重视近视眼预防和干预工作,不少青少年近视患者没有积极在正规眼科(医院)治疗部门进行有效干预。不少家长在近视防控工作上仍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耽误了最佳干预的时间;部分学生由于饮食不当,造成营养不均衡,影响视力。
上述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家长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力地遏制住青少年学生近视率持续上升的态势。
二、进一步明确我市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在各级政府的主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科学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从强化宣传教育,细化行为干预,优化视觉环境,健全视力监测,完善视保档案,指导科学矫治六个方面入手,把学校防控近视眼(以下简称"防近")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工作目标
以"治假、防真、控加重"为目标,以学校为主阵地,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市中小学生普遍掌握防控"防近"知识,自觉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学校教室采光照明有明显改善,"防近"氛围浓厚,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学生近视检出率有明显下降。
三、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防近"工作长效机制
(一)切实加强对全市中小学"防近"工作的领导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市、区)教育局要成立中小学"防近"工作指导机构,定期对各中小学校的近视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各校均应成立以校长为主要负责人的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学校领导、学校相关处(室)、班主任、任课教师、校医(保健教师)职责,责任到人,保证"防近"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2.完善制度,落实管理。各学校应依据"防近"工作有关要求,建立防控例会、岗位责任、视力监测、用眼环境监测、用眼行为干预、家庭作业量、作业用本审查及效果评估等制度,强化"防近"工作的管理,推动学校"防近"工作迈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广泛宣传"防近"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学生的视力健康,形成社会、学校、家长、专家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特别是要结合每年6月6日的"全国爱眼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近"宣传活动,有计划地组织近视眼防控专家、医务人员向家长、学生宣传科学用眼和"防近"知识,提高师生"防近"常识的知晓率。各校要通过广发告家长书,召开家长座谈会,广贴"防近"公益广告,在校园开辟"防近"专栏,将"防近"知识融入校园文化建设重要内容。
(二)加强中小学"防近"工作专兼职队伍建设
1.加强学校"防近"队伍业务培训。我局将联合市疾控中心,分期分批对市直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班主任、学生视保员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努力建立起一支由校医、班主任、学生视保员三者结合的群防群控骨干队伍,承担本校近视防控任务。
2.积极发挥专业"防近"队伍的引领作用。各地各校要积极发挥我市近视防控专家、防控基地(公立医院)、技术支持专业机构的作用,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有效、安全的青少年"防近"技术和措施,科学预防和控制中小学生近视。
3.努力发挥学生家长"防近"的特殊作用。学校可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的知识和方法。要求学生家长对孩子进行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督促子女保持正确读写与握笔姿势,提示学生不近距离用眼,不长时间用眼,不趴着写字,不躺着或乘车看书,少看电视,少玩电脑游戏和手机,多到户外活动,养成良好用眼卫生习惯。
(三)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1.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作业本,限定作业量,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学生充足睡眠,均衡营养。
2.认真组织上好体育课,坚持做眼保健操,坚持课间远眺,坚持开展好大课间活动,保证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得到落实。
3.培养学生良好用眼卫生习惯。督促学生保持正确读写与握笔姿势,要求学生不近距离用眼,不长时间用眼,不趴着写字,不躺着或乘车看书,少看电视,少玩电脑游戏和手机,多到户外活动,养成良好用眼卫生习惯。
(四)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近"工作监测制度
建立市、县(市、区)两级中小学生视力定期监测制度,定期开展中小学生近视筛查工作(每学期两次),建立中小学生近视眼数据库,做好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档管理,并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防控"措施。发现有视力不良苗头者,要及时通知其按自愿原则,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医学监测;对确认已患近视的学生,要在专家的指导下科学配镜,配戴合适的眼镜,不盲目配镜。
(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配置教学设备
1.保证教室内所有学生合理的用眼距离。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后排课桌后缘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超过8米,中学不超过8.5米。
2.提供与学生身高相符合的课桌椅。每间教室内应预置1-3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有条件的学校应配置2种以上型号的课桌椅),或配备可调试课桌椅。学生座位要求每周左右轮换,以免因长期固定位置,给学生视力造成不利影响。
3.教室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4.教室采光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新建教室采光玻地比应达到1:4)。
5.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且灯管应垂直于黑板;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 黑板照明应另设2盏横向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分布均匀,照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要求。自然采光不足时应及时辅以人工照明。
(六)加强对中小学"防近"工作督导检查
为确保我市学校"防近"工作落到实处,各中小学要认真总结学校"防近"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把预防和控制中小学生近视工作作为监测教育发展和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并建立学校"防近"工作专项督导制度。我局将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地、各校"防近"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学校"防近"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宣传;对学校"防近"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学生视力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2:中小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岗位职责
一、学校领导
1.确定一名校级领导主管学生近视眼防控(以下简称"防近")工作,并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2.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防近"工作计划和措施。
3.将学生"防近"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并在年终对学生"防近"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4.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履行"防近"工作职责,落实具体的"防近"措施。
5.定期研究学生视力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防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班级"防近"经验。
二、体育卫生或思想教育管理部门
1.负责制订学校"防近"宣传教育计划,组织班级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近"宣传活动。
2.管理学生"防近"工作,将学生"防近"工作纳入学生管理和班级评比监督内容。
3.组织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
4.组织开展师生眼保健操培训与评比工作。
三、教学管理部门
1.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合理安排每周课程和作息时间。按照静动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安排每天课程与活动。
2.严格控制各学科的测验和考试次数,督促任课教师按时下课,做到不拖堂、布置课外作业适量。
3.督促教师做到板书、多媒体课件字迹清晰端正、大小适当,容易辨认。
4.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学生每天一个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列入教学计划,将上下午眼保健操时间排入课表。
四、总务后勤部门
1.及时检查、修理及更换老化的灯管,确保教室采光照明符合国家标准,照度分布均匀。
2.定期安排教室墙壁粉刷,维护教室墙壁清洁,并监督采用低彩度、高亮度的材料进行粉刷。
3.选用耐磨无光泽材料的黑板,并定期维护,确保黑板表面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
4.根据学生身高,合理配置课桌椅。保证每间教室内至少有2种以上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配备可调试课桌椅的,要配合班主任及时根据学生身高,调节课桌椅高度。
5.为卫生(保健)室或学生活动室配备视力表灯箱,并标出5米线。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为每间教室配备标准对数视力表,标出5米线。
五、班主任
1.掌握班级学生的视力变化情况,配合校医(保健教师)做好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学生的分档管理工作。
2.教育并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及时纠正不正确的读、写姿势。做到读、写姿势和握笔方法正确,眼睛距书本三十厘米左右,写字一小时要休息片刻,不躺在床上看书,不在行进的车中看书,不在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
3.督促学生课间休息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保证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
4.根据教室采光照明情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至少调整一次学生座位。及时根据学生身高,调节课桌椅高度。
5.督促任课教师按时下课,做到不拖堂或利用各种方式变相占用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随意多留课外作业。
6.定期与家长联系,督促家长配合做好子女的视力保护工作。每学期至少利用一次家长会或其他形式向家长宣传有关近视眼的防治知识,告诫家长注意控制学生在家用电脑、看电视、玩手机时间,保证必要的睡眠时间。学生视力有变化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7.督促并指导学生每天上下午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8.组织班级干部、生活委员共同做好班级的视力保护工作。
六、任课教师
1.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相关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按时下课。
2.教学过程中,合理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3.教学过程中,做到板书字体清晰、字迹规范;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时,要调整好字体大小、颜色和光线强度,做到字体、背景简明清晰,对比度明显。
4.严格控制测验和考试次数,按照规定要求布置课外作业,控制学生作业量。
5.配合班主任督促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到室外活动或远眺。
6.配合班主任督促并指导学生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七、校医(保健教师)
1.负责拟订学校"防近"工作的计划,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实施。
2.每学期利用广播、黑板报、墙报等各种形式向师生进行经常性保护视力的宣传教育。
3.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2次视力检查,详细记录,及时统计,分析视力减退的主要原因,对视力不良的学生进行分类管理。
4.学生视力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5.经常到教室检查学生用眼卫生、教室的采光照明、课桌椅配置调整以及眼保健操实施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 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6.定期对生活委员或卫生员、红十字青少年进行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知识培训,指导他们在班级中开展"防近"工作。
7.培训、指导师生眼保健操工作,使之学会并掌握眼保健操的正确做法。
附件3:泉州市中小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文伟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毛伟雄 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昌裕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谢细才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计财科科长
黄庆坤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科长
蔡玉霖 市教育局中教科科长
曾国跃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陈军宣 市教育局初幼教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科,负责日常工作。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卫计委,市疾控中心。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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