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1-2014-00146
- 备注/文号:泉教语〔2014〕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9-30
市直各学校,鲤城、丰泽、洛江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根据《泉州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市直和鲤城、丰泽、洛江区直属学校教师参加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个人网上报名
按照《关于2014年下半年泉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泉教语〔2014〕15号)要求,个人进行网上报名。
(二)单位汇总报名花名册
报名花名册下载网址:http://www.fjqzedu.gov.cn/ywb/bmhmc.xls,市直学校于2014年10月12日前汇总报名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及其电子版报送市语委办(市行政中心C栋387,联系电话22783708,电子邮箱:ywb22783708@163.com);区直学校于2014年10月12日前分别报送市语委办和区语委办(鲤城区语委办,电话:22388056,电子邮箱:qzlcywb@163.com;丰泽区语委办,电话:22508507,电子邮箱:fzyuweiban@126.com;洛江区语委办,电话:22633810,电子邮箱:ljjyxx126@126.com)。
二、个人现场确认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在线打印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现场确认点,其它按照泉教语〔2014〕15号的要求执行。
三、收费
测试和培训费用按参加培训测试人员所属单位,分别从市、区迎评专项经费中列支。若需教材者可自行购买。
四、培训
培训日期:10月23-24日。
培训地点:丰泽区东海大街嘉祥路801号,泉州幼高专艺术楼2楼演播厅。
五、测试
现场确认结束后,我局将下达《关于组织2014年下半年泉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文件,请按此文要求参加测试。
泉州市教育局
2014年9月26日
抄送:省语委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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