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1-2012-00134
    • 备注/文号:泉教语〔201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8-09
    关于举办泉州市第五届“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2-08-16 23:22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开展福建省"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精神(闽教语〔2012〕4号),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决定举办泉州市第五届"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开展这一活动旨在对青少年进行热爱祖国语言文字、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水平,激发人们对中华优秀文化和祖国语言文字的学习和热爱,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组别
      本次大赛设教师个人组、教师集体组(集体诵读人数不少于5人)、中学生(中职)组、小学生组四个组别。中学生(中职)组和小学生组参加诵读的人数不少于10人。
      二、参赛作品名额
      各县(市、区)、各市直学校要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参加比赛,按照下达的参赛作品名额(详见附件1)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市评选。
      三、诵读篇目范围和形式
      本次诵读大赛以传统经典诗文和红色经典诗文诵读为主。表演形式不拘一格,以充分体现作品内涵,活泼新颖,特色鲜明为佳。诵读语言为普通话。 
      四、报送作品要求
      为便于全市评审,每名选手或每个集体节目的视频资料需单独刻录2张DVD光盘(WMV或AVI格式,容量不超过50M,诵读内容以字幕形式出现),时长不超过3分钟。参赛选手本人(或集体)形象必须出现在视频主画面中,诵读过程可采用配乐、配背景等辅助手段,但要避免喧宾夺主。各县(市、区)、各市直学校在报送光盘前应认真检查,确保视频资料符合要求、画面稳定、声音清晰,视频资料和报名表(详见附件2)于2012年9月21日前送到市教育局语委办。同时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qzywb06@126.com 。
      五、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市、区)、各市直学校报送的视频资料进行评选,每组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根据评比成绩每个组别将选送三个优秀作品参加全省评选。
      各县(市、区)、各市直学校要把经典诵读作为推动素质教育的有效手段,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融合,着力提升广大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化综合素质。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典诵读活动,务求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努力形成校校诵读、班班诵读的可喜局面。要结合年度工作进展和第十五届推普周宣传活动的总体安排,按照下达的参赛作品名额认真组织初赛选拔工作。
      附件1:泉州市第五届"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参赛作品名额分配表
      附件2:泉州市第五届"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诵读大赛 通知
    抄送:省语委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8月8日印

    附件1:泉州市第五届"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参赛作品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参赛名额
    教师 个人组 教师 集体组 小学生组 中学生 (中职)组
    鲤城区 1 1 1 1
    丰泽区 1 1 1 1
    洛江区 1 1 1 1
    泉港区 1 1 1 1
    惠安县 2 2 2 2
    晋江市 2 2 2 2
    石狮市 1 1 1 1
    南安县 2 2 2 2
    安溪县 2 2 2 2
    永春县 1 1 1 1
    德化县 1 1 1 1
    台商投资区 1 1 1 1
      注:各市直学校每组可推荐一个节目参加比赛。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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