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12-00021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1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2-29
    关于印发泉州市2012年学校体卫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2-03-07 18:18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根据《福建省2012年学校体卫艺教育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泉州市2012年学校体卫艺教育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体卫艺教育 工作要点
    抄送:省教育厅。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7日印发

    泉州市2012年学校体卫艺教育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等法规为依据,坚持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加强农村体卫艺教育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理念,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稳步推进体、音、美课程的落实,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大力推动"2+1"(两项体育技能、一项艺术技能)项目,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督查,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1、开足、开齐、上好体育(健康)与艺术(美术、音乐)课程。严格按照《课程计划》要求,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面向全体学生,开足、开齐、上好每一节体育(健康)与艺术(美术、音乐)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健康)与艺术(美术、音乐)课时间。
      2、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颁发实施五周年,也是阳光体育运动提出并实践五周年,各地、各校要在对这五年来的学校体育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认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活泼的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学生体质、陶冶情操,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抵制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中小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从今年开始,市一级学校体育常规赛事与省级联赛接轨,除田径比赛之外,其它所有比赛项目将采取以校为单位参加比赛。全市各体育特色校、传统校必须按项目参赛,各达标中学每两年内也必须组队至少参加其中的一项比赛,否则将予全市通报,并不得参与市级以上(含市级)先进集体的评选。计划在秋季开展全市校园集体舞比赛活动,各县(市、区)应及早做好选拔工作。
      3、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要组织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精神,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泉教体【2011】14号文件)要求,在确保主渠道课程和大课间活动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富有本校特色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上半年,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专项督导。
      4、全面实施中小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要求,通过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参加科学健康、生动活泼的体育和艺术活动,让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都能较好地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幸福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对"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价体系。
      5、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所有的学校都必须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组织在校学生进行相应项目测试,建立每个学生的卡片档案,并于9至12月直接向教育部数据库上报数据。
      6、继续做好中考体育升学考试工作。认真总结2008年以来我市在全国率先实现所有考试项目都用电子器材进行考试的做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继续抓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并做好体育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和运用工作,使其更好地引导和促进学生自觉地参与体育活动。继续把1000/800米作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必考项目,并且实行一票否决。继续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冬季长跑运动。作为一项常体育活动,各学校必须在每年11月初按时举办开跑仪式,组织在校学生参与长跑锻炼,次年4月底开展总结表彰活动。
      7、进一步规范体育、艺术竞赛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每年要举办综合性的学生体育艺术活动。严肃体、美、音等竞赛纪律,在体育竞赛中将坚持查验二代身份证和学籍(会考证)的做法。
      8、高度重视和做好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认真做好教育系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大力推动学校食品卫生、饮水和厕所等设施和条件的改善。一是完善初中以下园、校在开学时的防疫验卡和晨检报告制度,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二是抓《国家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试行标准》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落实工作,特别是近视眼、肥胖症、流感、手足口病等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三是抓学校食堂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办证率,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卫生责任制,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四是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五是抓在校学生每年一次的正常健康体检工作;六是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抓紧校医配备;七是抓紧卫生联络员和学校校医培训;八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青春期、性教育、人口教育、各类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九是继续开展无烟学校的评选(详见泉教体【2010】4号文件)活动。
      9、全面推进学校艺术教育教学工作。要继续抓好几项常规工作:一是开展"阳光下成长"歌咏活动,继续抓好"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歌声、校校有特色"活动;二是抓参加市级艺术竞赛的选拔,以竞赛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三是继续举办泉州市第四届少儿电视艺术节,内容有:唱歌、跳舞(单、双、三)、校园(课本)剧,仍然采取分片区设奖办法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四是结合"班班有歌声、校校有特色"活动,加大校歌创作、演唱工作力度,拟于5月份举办全市校歌汇唱晚会;五是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组建一个学生乐团;六是抓艺术科学论文的撰写与评选,鼓励参加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七是抓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的传承和"闽南文化进校园"工作,继续组织编写武术教材、把武术拳操向全市中小学全面推广;八是组织参加省级和厦、漳、泉同城化体音美师资培训。
      10、承办厦、漳、泉同城化中学生篮球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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