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1-2011-00149
- 备注/文号:泉教语〔2011〕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10-19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要求:"中小学校主要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开展书法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为了引导和鼓励我市中小学校重视和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提高学生汉字书写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万祥杯"泉州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软笔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泉州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石狮市教育局、石狮万祥图书馆
二、参赛组别:
分为两组:小学生组 、中学生组(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作品要求:
本次作品竞赛使用毛笔书写,书写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违反书写要求的将取消评选资格,出现自造字、错别字、缺漏字、多字等现象将酌情扣分。字体可选用楷书、隶书、行书中的任一种,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参赛作品纸张须用宣纸,尺寸不超过四尺全开。书写内容以中华传统经典诗文作品为主(参赛选手自选)。
四、作品评审及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聘请书法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
1.每个组别分别评出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60名,优秀奖若干名,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2.根据各学校参赛作品数量及成绩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3.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将受邀参加颁奖典礼及现场活动,颁奖典礼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寄送参赛作品的时间及地址:
时间:2011年10月20日至11月5日
地址:石狮市万祥图书馆(祥芝镇政府旁);邮编:362700;
联系电话:88922589
六、注意事项:
1.须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参赛组别、县(市、区)、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年级、联系电话、邮编、详细地址、指导教师姓名。
2.参赛作品和参赛学生报名表(附件)由各参赛单位统一寄送到石狮市万祥图书馆。
3.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获奖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将由万祥图书馆展出并收藏。
附件:"万祥杯"泉州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软笔作品竞赛参赛学生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抄送:省语委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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