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11-00053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1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4-18
各县(市、区)教育局、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市直中小学:
根据泉州市2011年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计划的安排,决定举办2011年泉州市中、小学生民族器乐独奏比赛。本次比赛由泉州市教育局主办,泉州市教育基金会协办,泉州市艺术馆承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1年5月14日-15日。5月13日下午3:00在泉州市艺术馆进行选手比赛出场顺序抽签。
二、比赛地点
泉州市艺术馆演出厅,地址:丰泽区津淮街东霞新村内,即泉州九中对面。联系电话:22505359。
三、参赛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4-6年级)及中职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报名应附上学籍复印件)。
四、参赛要求:
1.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应认真做好选拔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按照分配名额统一报名组织参赛。
2.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中职)组3个组别进行。每组各县(市、区)选报5名选手参赛,市直小学选报3名选手参赛,市直中学初中、高中各选报2名选手参赛。报名时原则上每组同一乐种不得超过2名。
3.比赛设二胡、琵琶、古筝、笛子、葫芦丝共五项乐种。每名选手应准备一首曲目参赛。
4.如出现个别组别乐种报名总数未达到5名者,则取消该组比赛。
5.参赛选手车旅、食宿等费用自理;领队、指导老师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五、奖项设置
获奖面控制在参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内,其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六、报名时限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中、小学校应于5月10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学籍复印件送交泉州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科陈文明同志收、逾期视为弃权。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抄送:省教育厅,泉州市教育基金会、泉州市艺术馆。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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