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11-00016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1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2-23
    关于举办泉州市第十三届小学生、第二十五届中学生美术、书法现场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1-03-05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市直中、小学: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美术教育教学活动,结合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营造尊廉崇洁的校园文化氛围,促使广大中小学生在青少年时代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经研究,决定举办主题为"爱党爱国,尊廉崇洁"泉州市第二十五届中学生、第十三届小学生美术、书法现场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我市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及小学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在校学生。
      二、竞赛项目:
      (一) 绘画:(高、初中组180分钟,小学组150分钟)。
      1.高中组:色彩(规格为4开纸)。
      2.初中组:素描(规格为8开纸)。
      3.小学组:主题儿童画(由组委会命题,绘画形式不限,规格为8开纸)。
      (二)书法:
      1.高中、初中组:(毛笔120分钟、硬笔100分钟)。
      ①毛笔书法:命题+自选。命题书法的字体以楷书或隶书为准,书写内容由组委会出题,规格为四尺宣纸横裁三开;自选书法的内容(扣紧主题)与字体由参赛者自定,规格在四尺宣纸竖裁对开以内。
      ②硬笔书法:命题+自选。命题书法的字体以楷书为准,书写内容由组委会出题,自选书法的内容(扣紧主题)与字体由参赛者自定,规格为8开方格纸。
      2.小学组:(毛笔100分钟、硬笔80分钟)。
      毛笔书法、硬笔书法均命题,书写内容由组委会出题。毛笔书法字体以楷书或隶书为准,规格为四尺宣纸横裁三开,硬笔书法以楷书为准,规格为8开方格纸。
      (三)手工(含泥工)制作:(篆刻,剪、刻纸不参赛)。
      1.初中组、小学组:180分钟
      工艺作品规格要求:板、片状75cmx55cm以内的单一体;
      立体状70cmx50cmx30cm以内的单一体,否则参赛作品无效。
      三、绘画、书法比赛用纸由组委会按比赛要求统一提供,其他材料及工具自备。手工艺制作项目只能带原材料,不能带半成品或成品进赛场,违者参赛作品无效。
      四、竞赛时间及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五、竞赛及报到地点:
      1.小学组: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市区新华北路51号,省五建对面)。
      2.中学组:泉州第一中学(市区学府路31号)。
      六、竞赛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七、其他事项:
      1.该竞赛委托泉州市教育学会学校美术教育委员会主办,分别由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泉州第一中学承办。
      2.本比赛为决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校应在开展预赛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组队参赛,并及时将报名表(附件3)报送我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陈文明同志,逾期视为弃权(小学组于3月18日前报送,中学组于3月30日前报送),联系电话:22767196。
      3.参赛学生每人只参赛一个项目。
      4.参赛选手费用自行负责,各领队及带队老师的车旅、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5.各领队及带队老师应与参赛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参赛学生交通(餐饮)安全工作。
      6.第八届中职学生美术、书法现场比赛项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比赛时间及日程安排表
         2.参赛名额分配表     
         3.参赛学生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学校 中小学生 美术 比赛 通知
    抄 送:省教育厅。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3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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