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10-00072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10〕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5-28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授予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等14所学校为“无烟学校”的通知
时间:2010-06-07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爱卫办,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爱卫办《关于评选无烟烟学校的通知》(泉教体[2010]4号文)精神,各中小学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无烟学校的创建活动,同时有一批学校踊跃申报。经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爱卫办组织人员对条件比较成熟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认真检查,决定授予以下14所学校"无烟学校"称号。
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 永春县蓬壶中心小学
泉州市培新小学 永春县魁都小学
泉州市宝山小学 永春县五里街中心小学
石狮市中英文实验学校 永春县仙夹中心小学
惠安县八二三实验小学 永春县东关中心小学
惠安县屿光小学 永春县外山中心小学
惠安县东桥中心小学校 惠安县燎原小学
希望以上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校园无烟状态持续发展。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授予 无烟学校 通知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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