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1-2010-00044
- 备注/文号:泉教语〔2010〕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4-19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通过开展写字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提高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我市写字教育的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二、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
2010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
(其中硬笔10:00-11:00,软笔10:00-11:30)
2、比赛地点:泉州培元中学
三、比赛组别
按硬笔和软笔分以下八个组别:
硬笔小学一组(1-3年级)
硬笔小学二组(4-6年级)
硬笔初中组(7-9年级)
硬笔高中组(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软笔小学一组(1-3年级)
软笔小学二组(4-6年级)
软笔初中组(7-9年级)
软笔高中组(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四、比赛要求
软笔作品使用毛笔书写,硬笔作品使用钢笔书写(小学一组可使用铅笔)。
本次比赛为现场比赛,由市组委会统一提供硬笔比赛试卷和软笔比赛试卷。试卷的作品内容分别选自中小学语文课本和中华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试卷上有具体的书写要求。软笔比赛用四尺宣纸,其中墨水、毛笔等用具由参赛者自备。
每位选手只可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参赛作品应以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参赛作品可以以楷书、隶书、行书书体书写。为维护比赛的公平公正,比赛作品禁止落款和盖印章。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五、报名方法
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小学要按照分配的比赛名额(详见附件一)认真组织初赛选拔工作并推荐选手参赛,于2010年5月14日前将比赛报名表(详见附件二)传真至我局语委办(传真电话:22783708),同时要用Excel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邮箱:qzywb06@126.com)。过期不报视为放弃,报名表上报后不得更改。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将按照不同组别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具体名额另定),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和 "优秀组织奖"。优秀作品将被选送参加全省比赛。
各县(市、区)、各市直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规范汉字书写训练,提高书写水平,是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有利于提高青少年的语文素养和个人文化修养,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推动规范汉字的学习使用,促进汉字书写水平的提高。
附件一: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年四月八日
抄送:省语委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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