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09-00143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09〕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11-09
    关于举办2009年泉州市“阳光下成长”校园歌手独唱比赛的通知
    时间:2009-11-22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泉州市2009年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计划安排,决定举办2009年泉州市"阳光下成长"校园歌手独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09年12月5日-6日。
      二、比赛地点:泉州市教育中心五楼多功能厅。地址:泉州市区崇福路泉州市教育局后楼。
      三、参赛对象:我市具有正式学籍的各大、中、小学及中职学校的在校学生(2008年比赛一等奖获得者不再参赛,已升入上一组别者可以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报名时应附上学籍复印件,大、中专学生应附上录取审批表复印件。
      四、参赛名额:(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1.12月4日下午3时在泉州市教育中心五楼多功能厅召开各单位领队会,并进行抽签排序。
      2.参赛选手每人限唱一首歌曲,歌曲内容要求扣紧主题、健康向上。参赛歌曲应慎重确定,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各单位填报人员报送报名表前应认真核对,确保报送参赛曲目不出差错。
      3.比赛采用VCD(DVD)光盘伴奏,参赛所需的伴奏光盘由选手自行提供,伴奏光盘上应注明参赛选手姓名、组别、比赛顺序号及伴奏曲目在光盘中的顺序号,于赛前候场时交给音响工作人员。因伴奏光盘质量原因而影响比赛成绩的,责任由选手自负。
      4.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应在预赛选拔的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体报名,市直学校、高校以校为单位报名。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及学籍(录取审批表)复印件请于11月30日前送我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逾期视为弃权。联系电话:22767196。
      5.参赛选手费用自负,领队、指导老师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需要住宿者可事先向泉州市教育中心联系,电话:22784337。

      附件:1. 2009年泉州市"阳光下成长"校园歌手独唱比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2. 2009年泉州市"阳光下成长"校园歌手独唱比赛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教育 校园歌手 比赛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4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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