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09-00071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09〕2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5-26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学校:
为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鼓励泉州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运用多彩的笔触描绘"爱祖国、爱福建、爱家乡"的炽热情感,展示中小幼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和良好的美术才艺,以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万祥杯"泉州市中小幼学生美术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泉州市教育局
石狮市科技文体旅游局
协办单位:泉州市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石狮市图书馆 万祥图书馆 石狮市美术家协会
泉州市美术家协会少儿美术艺委会
二、参赛对象:
中小幼学生。
按年龄、年级划分为四大组:1、幼儿组;2、小学组(分低年级段:一至三年级,高年级段:四至六年级);3、初中组;4、高中组(含中职)。
三、作品要求:
1、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要求:幼儿组尺寸为8开;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均为4开。)
2、卡通画:尺寸为8开。
四、艺术评审:
主办单位将聘请知名美术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
五、奖项设置:
1、各组别分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60名。
2、根据各学校参赛作品数量及成绩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
3、所有获奖者均发给证书,获一等奖学生将受邀参加颁奖典礼及现场活动。
六、寄送参赛稿及截稿时间:
2009年6月15日至6月20日
七、颁奖典礼时间另行通知。
八、参赛作品请寄:
石狮市万祥图书馆(祥芝镇政府旁),邮编:362700
联系电话:88922589
九、注意事项:
1、须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县(市)、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年级以及指导教师姓名;组别、邮编、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2、所有参赛作品由各参赛单位统一寄送到石狮市万祥图书馆。
3、报送的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凡获奖的作品,组委会有权使用和发表(包括制作光盘、编印画册以及用于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
4、获奖作品将由万祥图书馆展出并收藏。
5、所有参赛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附件:参赛学生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五月五日
抄 送: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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