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1-2008-00118
- 备注/文号:泉教语〔2008〕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8-10-23
各县(区、市)教育局,语委办、市直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弘扬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语委《关于以传统节日为主题,开展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活动的通知》精神,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主办的"丫玛杯""雅言经典诵读大赛"已进入决赛阶段,现将决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泉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泉州市教育局语委办
冠名承办:丫玛艺术培训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少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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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比赛时间:11月2日上午8点
三、比赛地点:泉州艺术馆剧场(地址:泉州市津淮街东霞新村,泉州九中、刺桐公园对面)
三、参赛对象:
全市各县(区、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围决赛的代表队。
四、诵读内容和要求:
选手诵读内容由两部分构成:
规定篇目诵读(参考文本:教育部下发"中小学古诗文必读篇目"及中、小学课本中古诗文篇目。)
自选篇目诵读(包括经典古诗文、白话文经典作品,以及童谣、儿歌等,鼓励原创,反映当代生活的优秀作品),在诵读的同时,可以自己配以舞蹈、琴艺、书法、配乐等辅助才艺表现手段,但不能喧宾夺主。
五、决赛奖项:
决赛分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三组进行。各组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没有进入总决赛的代表队均获优秀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其他事项:
1、为了确保大赛的公开、公平、公正,大赛组委会将进入决赛的学校所报送的参赛作品(录像)上传到承办单位丰泽区丫玛艺术培训中心网站(www.yama520.com),届时敬请关注。
2、为确保各参赛单位的节目质量舞美效果,大赛组委会将总决赛的舞台效果摄制成图片,发布在丫玛网站(www.yama520.com)上,同时在网站上对舞台的规格布置做了详细的介绍,届时敬请查阅。
3、届时协办单位共青团中央《中国少年报》将分别对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获奖的学校进行专访并报道,并将在全国范围内发布获奖学校的相关新闻。
4、为确保大赛有序进行,定于10月27日15:00在丫玛艺术培训中心抽签排序(丰泽街圣湖小区正大门对面,电话28001110)。各参赛代表队按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抽签和比赛,如不按时到位将视为自动弃权。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语委办、市委办、市府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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