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1-2008-00089
- 备注/文号:泉教语〔2008〕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8-07-29
各县(市、区)教育局、宣传部、人事局、文化局、广电局、语委、团委、少工委,人武部、市语委成员单位,市直各学校:
2008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1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搞好本届推普周活动,根据闽教语[2008]4号文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面实施"一个目标、两条腿走路、三个结合、四项任务"的语言文字工作思路,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文化生产力,为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作贡献。
二、宣传主题
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营造共有精神家园
三、活动内容
1.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依据,以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领域,努力营造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体的和谐发展的社会语言生活。努力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重视并加强对中华优秀文化的弘扬,使语言和文化相得益彰,成为建设与维护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载体与依托。
2.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本届推普周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在总结前十届推普周活动的经验基础上,明确本届推普周活动的思路,着力办好第11届推普周。力争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上不断创新,注重集中宣传与持续推进相结合,创新性与实效性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扩大覆盖面相结合,注重宣传的内涵和实效,不断提高和扩大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推普周活动的重心要进一步向基层、中小城镇、广大农村延伸、拓展,加快普通话在广大农村的推广普及进程。要重视并发挥学校特别是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在推广普及普通话中的基础和辐射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社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学校师生语言规范意识和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能力。
3.本届推普周宣传要结合工作的总体推进,以旅游、文化系统为重点行业,充分利用奥运会召开、法定假日调整和博物馆免费向社会开放对旅游、文博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宣传、规范、培训活动,着力提升导游员、讲解员等的普通话应用和服务水平,提升旅游景区、博物馆、展览馆等说明牌的文字规范水平。
4.要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领导和协调。成立泉州市开展第11届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我市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郑文伟局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军分区政治部、团市委、市新闻出版局、泉州晚报社等单位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上述单位具体实施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好第11届推普周活动。各县(市、区)要成立推普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为推普周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经费保证和便利条件,不断加大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力度。要把推普周活动的组织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语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推普周活动,要在广泛征求宣传、教育、人事、文化、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组织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意见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好本届推普周活动,并将第11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和书面总结分别于8月25日前和10月10日前报送市语委办(地址:泉州市崇福路219号,联系电话:22783708,电子邮箱:crg07@163.com)。
四、活动的主要安排
1.召开社会各界有关人员的座谈会。
2.请新闻媒体对全市各地的推普周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3.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全体师生开展宣传推普工作的"三个一"活动。即:做一场红旗下的讲话、出一期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题板报期刊、开展一次"啄木鸟在行动"的活动,对我市社会用字进行查错纠错大行动。
4.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把开展诵读纳入学校全面素质教育中,作为振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精神力量。通过诵读,教育学生要热爱、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提高师生的普通话水平和文化修养。
5.举办泉州市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征文创作征集选拔活动。届时将组队参加2008年全省及全国总决赛。
6. 组织我市广大师生参加《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和第三届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
7.组织推普志愿者开展"普通话下乡、入户、进社区的活动",将推广普通话纳入社区教育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有关培训内容之中。
8.各地在推普周期间开展一次街头推广普通话宣传咨询活动。
9.结合我市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开展,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和社会规范用字情况进行综合执法检查。
10.各县(市、区)语委、教育部门联合做好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推普周宣传画的发放及张贴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推普周活动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效果。
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是集中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是集中展示语言文字应用成果的平台,也是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县(市、区)、各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统一部署、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第11届推普周活动圆满成功。
附件:泉州市开展第11届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泉州市人事局 泉州市文化局
泉州市广播电视局 泉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 共青团泉州市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八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军区政治部、共青团省委、省新闻出版局、福建日报社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7月8日印发
附件: 泉州市第11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郑文伟(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孙碧良(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少锋(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振良(市人事局副局长)
林育毅(市文化局副局长)
温志加(市广电局副局长)
刘坤体(泉州军分区政治部宣传科长)
陈文聪(团市委副书记)
戴源水(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林英明(泉州晚报社副总编)
成 员:王斯诚(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副科长)
陈军宣(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蔡荣光(市语委办主任)
郭苾贵(市人事局考核奖惩培训科科长)
张诗宏(市广电中心总编室副主任)
刘坤华(泉州军分区政治部副团职干事)
傅文星(团市委宣传部负责人)
叶艳艳(市新闻出版局综合科干部)
彭耕耘(泉州晚报社要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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