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08-00046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08〕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8-04-15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丰富中小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根据2008年工作计划安排,决定举办2008年泉州市中小学生电子琴独奏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场次安排:
1.2008年5月17日--5月18日。5月16日下午3:30在泉州市教育中心五楼501会议室抽取选手出场顺序号。
2.5月17日上午:小学低年级组;下午: 小学高年级组。
5月18日上午:初中组; 下午:高中(中职)组。
二、比赛地点:泉州市教育中心(市区崇福路市教育局后楼)。
三、参赛对象:全市各中、小学及职业中专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报名应附上学籍复印件)。
四、参赛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应在广泛选拨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统一报名组织参赛。
2.比赛分小学低年级组(1-3年级)、高年级组(4-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四组进行。各县(市、区)可选报小学低年级组3人、高年级组3人、初中组3人、高中组(含中职)2人参赛。市直各学校每组选报2名选手参赛。如个别组别报名人数未达到5人以上(含5人),则取消该组别比赛。
3.参赛选手费用自行负责,领队、带队老师的差旅费回单位报销。
4.各组别比赛曲目可在练习曲、古典复调作品或中、外乐曲中自选一首,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奖项设置:获奖面控制在参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内,其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六、报名时限:参赛选手报名表与选手学籍复印件应于5月9日前送至泉州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科陈文明同志收,逾期视为弃权。
七、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科)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抄送:省教育厅。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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