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08-00027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08〕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8-03-06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美术教育,检验学校美术教学成果,决定举办泉州市第二十二届中学生、第十届小学生美术、书法现场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及小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
二、竞赛项目:
(一) 绘画:(高中组、初中组180分钟,小学组150分钟)。
1.高中组:色彩(规格为4开纸)。
2.初中组:素描(规格为8开纸)。
3.小学组:主题儿童画(由组委会命题,绘画形式不限,规格为8开纸)。
(二)书法:
1.高中、初中组:(毛笔120分钟、硬笔100分钟)。
①毛笔书法:分命题和自选。命题书法的字体以楷书或隶书为准,书写内容由组委会出题,规格为四尺宣纸横裁三开;自选书法的字体与内容由参赛者自定,规格在四尺宣纸对开以内。
②硬笔书法:分命题和自选。命题书法的字体以楷书为准,书写内容由组委会出题,规格为8开方格纸1张;自选书法的字体与内容由参赛者自定,规格为16开行格纸1张。
2.小学组:(毛笔100分钟、硬笔90分钟)。
①毛笔书法:,书写内容由组委会命题,字体以楷书或隶书为准,规格为四尺宣纸横裁三开。
②硬笔书法:书写内容由组委会命题,规格为8开方格纸1张。
(三)手工艺制作:
1.高中、初中组180分钟。
不限题材与形式,(篆刻,剪、刻纸不参赛)。
2.小学组180分钟。
①手工艺制作:不限题材与形式,(篆刻,剪、刻纸不参赛)。
②泥工制作:不限题材,材料(豆豆泥、软陶、瓷土等)由选手自备。作品规格:高30CM以内,底长、宽35CM以内。
三、绘画、书法比赛用纸由组委会提供,其他材料及工具自备。手工制作项目只能带原材料,不能带半成品或成品进赛场,否则比赛作品无效。
四、竞赛时间及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五、竞赛及报到地点:
1.小学组: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市区田安路丰泽新村内)。
2. 中学组:泉州市第九中学(市区津淮街刺桐公园西侧)。
六、竞赛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七、其他事项:
1.该竞赛委托泉州市教育学会学校美术教育委员会主办,分别由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泉州市第九中学承办。
2.本比赛为决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应在开展预赛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组队参赛,并及时将报名表(附件3)报送我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陈文明同志,逾期视为弃权(小学组于3月24日前报送,中学组于4月3日前报送),联系电话:22767196。
3.参赛学生每人只参赛一个项目。
4.参赛选手费用自行负责,各领队及带队老师的车旅、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5. 第五届中职学生美术、书法现场比赛项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竞赛时间及日程安排表
2.竞赛名额分配表
3.参赛学生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三月六日
抄送:省教育厅。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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