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07-00024
- 备注/文号:泉体〔2007〕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7-03-20
关于泉州市小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田径比赛规程的补充通知
时间:2007-03-31 00:00
各县(市、区)文体局、教育局、有关传统校、市直小学:
为做好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避免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并与省赛、全国赛相接轨,经研究决定,2007年泉州市小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田径比赛规程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参赛单位报名时必须出示下列运动员参赛资料:
⑴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附上复印件;
⑵二张白底、同版、正面、免冠的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张用于参赛证);
⑶小学生评估手册原件,并附上复印件。
二、分组规定:甲组为94-95年出生者;乙组为96-97年出生者。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泉州市体育局 泉州市教育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
泉州市体育局 2007年3月22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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