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06-00112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06〕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6-09-07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泉州市首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泉教体[2006]4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泉州市第十一届"贤銮杯"中小学生钢琴独奏比赛。本届比赛由泉州市教育局主办,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协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06年10月21日--10月22日。10月20日下午3:30在泉州市教育中心501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
二、比赛地点:泉州师院附小艺术楼四楼。
三、参赛对象:全市各中、小学及职业中专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2004年第九届比赛一等奖获得者不再参赛,已升入上一组别者可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报名应附有参赛选手学籍复印件。
四、参赛要求:
1、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应在广泛选拨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统一报名并派或指定专人领队组织参赛(参赛名额分配见附件1)。
2、比赛分小学低年级组、小学高年级组、初中组、高中(含中职)组共四组进行。
3、参赛选手费用自负;领队、指导老师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4、比赛规定曲目:(参赛选手应严格按规定填报参赛曲目)
(1)小学低年组曲目范围不限,每位选手报两首曲目,赛前随机抽定其中一首曲目参赛,每首曲目演奏限时在4分钟以内。
(2)小学高年级组:每位选手按规定范围选报古典奏鸣曲、中国乐曲各一首,赛前随机抽定其中一首曲目参赛, 每首曲目演奏限时5分钟以内。
①古典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选自下列作曲家:
克莱门蒂、海顿、莫扎特、贝多芬。
②自选一首中国乐曲。
(3)初中组:每位选手按规定范围选报古典奏鸣曲、中国乐曲各一首,赛前随机抽定其中一首曲目参赛, 每首曲目演奏限时6分钟以内。
①古典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选自下列作曲家:
海顿、莫扎特、贝多芬。
②自选一首中国乐曲。
(4)高中(含中职)组:每位选手按规定范围选报古典奏鸣曲、中国乐曲各一首,赛前随机抽定其中一首曲目参赛, 每首曲目演奏限时6分钟以内。
①古典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选自下列作曲家:
克莱门蒂、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舒曼。
②自选一首中国乐曲。
五、奖项设置:获奖面控制在实际参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内,其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六、报名时限:参赛选手报名表连同选手学籍复印件应于10月12日前送至泉州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逾期视为弃权。
七、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科)
附件:1、参赛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第十一届"贤銮杯"中小学生钢琴比赛参赛报名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六年九月七日
抄送:省教育厅,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9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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