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06-00051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06〕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6-04-28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为弘扬传统文化,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校园闽南语原创歌曲演唱比赛的通知》(闽教体[2006]5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参加福建省教育厅举办的首届校园闽南语原创歌曲演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海峡情闽台亲
二、参与对象:全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含港、澳、台生)、教师。
三、参加办法:各县(市、区)以教育局、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报送我局体卫艺教科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
四、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11月14日(比赛时间:2006年12月,地点另行通知)。
五、形式与内容:
形式: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5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2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内容:围绕主题,具有浓郁闽南地方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贴近生活,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体现福建和台湾的"五缘"关系,充分反映家乡、反映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全省师生热爱祖国、盼望统一的心声。
六、要求:参赛的歌曲要求原创(词、曲)或重新填词;报送时应附规范的词谱一式5份,可另附CD。
七、奖项设置:①优秀节目奖:一、二、三等奖。②优秀创作奖。③指导教师奖:获一、二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获指导教师奖。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送:省教育厅。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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