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8-2006-00040
- 备注/文号:泉教体〔2006〕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6-04-14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丰富中小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根据泉州市首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安排,决定举办2006年泉州市中小学生手风琴、电子琴独奏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06年5月20日--5月21日。5月19日下午3:30准时在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多功能厅召开领队会议并抽取选手顺序号。
二、比赛地点: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鲤城区新华北路《泉州晚报》社旧址)。
三、参赛对象:全市各中、小学及职业中专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报名应附上学籍复印件)。
四、参赛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应在广泛选拨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统一报名组织参赛。
2、比赛分小学低年级组、高年级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四组进行。各县(市、区)可选报小学低年级组每项4人、高年级组每项4人、初中组每项3人、高中组(含中职)每项2人参赛。市直各学校每组每个项目选报2名选手参赛。
3、在各个项目中,若该组别报名总数不足5人的,则取消该组别的比赛。
4、参赛选手费用自行负责,领队、带队老师的差旅费回单位报销。
5、各组别比赛曲目可在练习曲、古典复调作品或中、外乐曲中自选一首,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奖项设置:获奖面控制在参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内,其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六、报名时限:参赛选手报名表与选手学籍复印件应于5月12日前送至泉州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科陈文明同志收,逾期视为弃权。
七、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科)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抄送:省教育厅。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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