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22-00131
    • 备注/文号:泉教师〔2022〕9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0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2年泉州市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2-05-24 23:5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幼儿园,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为促进泉州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尊重并保障特殊儿童拥有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权利,经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2022年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培训与实践操作指导,着力打造一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专业素养和奉献精神的融合教育师资队伍,培育一批热爱融合教育事业、具有现代特殊教育新思想新理念和丰富的融合教育专业知识、具备融合教育基本能力的融合教育骨干师资,积极推进泉州市“普特融合”优质发展。

      (二)具体目标

      1.热爱学前融合教育工作。深入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增强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现代儿童观和教育观,热爱学前融合教育工作,能遵循学前特殊教育规律,关心爱护和尊重每位特殊幼儿,积极保障每位幼儿的受教育权和游戏权。

      2.丰富特教专业理论知识。把握新时代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趋势,丰富学前融合教育理论知识和实践教育策略,了解特殊儿童行为特征、心理发展特点与学习特点,理解学前融合区域和游戏活动的组织指导原理,掌握观察分析特殊儿童行为的基本方法,学习根据特殊儿童行为特点设计融合教育活动方案的基本知识等。

      3.锻炼特教专业能力。具备学前特殊儿童干预与支持的基本能力,观察、记录与分析学前特殊儿童行为特点的能力,能够根据特殊儿童的学习特点设计和开展班级嵌入式教学活动,锻炼学前融合教育与教学的专业能力。

      二、培训对象

      2022年泉州市幼儿园融合试点校,随班就读、随园保教基地校专兼职特教教师以及其他校骨干特殊教育教师。本年度培训人数为80人,其中,泉港区、德化县各3人,台商投资区4人,石狮市5人,市直(含特殊学校)7人,鲤城区、丰泽区、永春县各6人,南安市、安溪县各7人,洛江区8人,晋江市、惠安县各9人。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根据培训目标,结合学员专业发展的实际需求设置培训内容,主要分为特殊需要儿童心理发展、特殊需要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特殊需要儿童教育活动实施三大模块。具体如下:

    模块 具体项目
    特殊需要儿童心理发展 视觉障碍儿童心理发展
    听觉障碍儿童心理发展
    自闭症儿童心理发展
    情绪与行为障碍儿童心理发展
    特殊需要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 如何编写长短期教育目标
    如何评价长短期教育目标
    如何决定个案的特殊需要
    特殊需要儿童教育活动的实施 视觉障碍儿童的定向行走训练
    听觉障碍儿童的语言干预
    自闭症儿童的绘画教育
    情绪与行为障碍的矫正——正强化法

      (二)培训方式

      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实践磨炼、现场观摩、成果展示等方式。

      四、培训学时安排

      融合教育师资培训共170学时,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研修与专题学习阶段(7天,计45学时)

      时间:2022年6月6日—6月12日。主要完成专业理念与师德修养、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学习任务,通过专家讲座、案例分析、问题研讨等方式提升专业能力。因疫情影响,此阶段采取线上直播研修的形式,请学员于6月1日前加入钉钉群(群号:35549053),并时刻关注群信息。

      (二)校本研修与网络研修阶段(计90学时)

      时间:2022年6月—2022年10月。学员回任教学校后,将所学的知识与技能应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并完成校本和网络研修任务。校本研修期间,将组织专家对学员进行个性化的实践指导。

      (三)交流提升与总结考核阶段(5天,计35学时)

      时间:2022年11月(具体安排由泉州幼高专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开展研修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并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考核与总结。

      五、培训考核

      (一)学员除按规定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外,还应完成以下研修任务:

      1.集中研修阶段:认真做好听课笔记,每天完成一份500字左右的听课笔记。培训后自选主题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培训心得体会。

      2.校本研修与实践指导阶段:

      (1)明确评估目的,善用多种评估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评定法、测验法)完成一位特殊需求儿童的教育评估,根据儿童现有评估水平,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案和措施以及各阶段预期达到的教育目标,字数不少于2000字。

      (2)听评课5节。

      3.交流提升与总结考核阶段:基于教育评估,对实践中达到效果与预期目标的差距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计划,完成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后评估。

      (二)参训学员应修满规定学时,同时完成以上研修任务,经培训机构考核合格的,颁发由泉州市教育局监制、培训机构盖章的培训结业证书。参训学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班的各项管理规定。对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1天及以上,或请假累计超过2天及以上者,或未完成研修任务的,不予结业。

      六、培训组织管理

      (一)市教育局在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培训)经费中安排专项,确保市本级培训任务顺利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此项培训所需经费纳入本地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统筹安排,不足部分申请本级财政予以追补,统筹协调抓好培训落实。

      (二)融合教育师资培训经费由泉州市教育局专项资金核拨,主要用于支付专家讲课费、课题研究指导费、专家差旅费和培训对象的资料费等。培训基地要建立健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按项目资金运作与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参训期间的差旅费由培训对象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三)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幼儿园及时将参训名单汇总表(附件2,请用excel制表),于5月25日前发送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宗老师邮箱:631828060@qq.com。

      (三)请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培训任务和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培训方案,科学设计培训课程,确保培训质量。

      (四)根据防控疫情期要求,请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密切关注疫情情况,如有开展线下培训的,需向开展培训地点的属地疫情防控办进行报备,遵守属地防控规定、严格落实防控要求。若因疫情无法如期开展线下培训,请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及时通知,做好培训方案调整。 

      (五)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中心的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班主任、酒店和相关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学员在线下培训报到时须携带《参训学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培训承诺书》(附件3)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下载闽政通APP核验健康码、大数据行程,方可参训。

      附件:1.2022年泉州市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训班第一阶段集中培训拟安排课程
         2.2022年泉州市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训班参训名单汇总表
         3. 参训学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培训承诺书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0日


    抄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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