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21-00378
    • 备注/文号:泉教办〔2021〕44 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08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第二轮决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1-12-13 02:02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泉州市总工会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工会关于举办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的通知》(泉教办〔2021〕23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决赛活动的通知》(泉教办〔2021〕35号)精神,我市已于2021年9月完成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首轮决赛,现将第二轮决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时间、地点及对象

      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第二轮决赛定于2021年12月15日在泉州第一中学(东海校区)学术报告厅举行。

      参赛对象为学科组首轮决赛一等奖的选手(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比赛安排

      第二轮决赛项目为育人问题问答,采用综合素质考试方式进行。比赛采取笔试形式,内容包括教育问题问答、论文修改。

      选手于12月15日下午2点30分报到,下午3点开始考试。

      三、其他事项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各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大赛疫情防控规定,切实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同时提交学科参赛报到日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单(显示阴性),报告单可以从手机上打印出来,在比赛报到时统一提交。学科参赛报到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显示非阴性的,不得参加比赛。

      (二)报到时选手须携带身份证、《核酸检测报告单》(学科参赛报到日前48小时内)、《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选手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2)。

      (三)特等奖获奖选手符合要求,可由竞赛组委会择优推荐2名,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另外2名向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金牌工人”;各竞赛组排名前3名获奖选手可申请市人社局授予“泉州市教学能手”称号;各竞赛组排名第1名的女选手还可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附件:1.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入围第二轮决赛名单
         2.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选手个人健康申报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8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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