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21-00226
    • 备注/文号:泉教办〔2021〕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2
    泉州市总工会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工会关于举办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1-07-09 23:53

    各县(市、区)总工会、教育局、人社局、教育工会,泉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工委会、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为了激发全市教师队伍的活力,展现我市教师队伍的良好风貌,全面提升我市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更好地服务教育质量提升。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教育工会拟联合泉州市总工会、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以“打造海丝名城、制造强市当先锋·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作贡献”为主题的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活动主题和目标

      以强化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提升教育教学实战技能为目的,通过坚持全员发动、全员参与、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原则,广泛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搭建展示自我平台,激发全体教师挖掘创造潜能,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保障,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海丝名城、制造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奠定基础,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全市教育系统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含民办),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高尚,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实行“零容忍”,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并具有参赛学段学科的任教经历;

      (三)已取得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或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及以上培训合格证书;

      (四)近5年独立发表或撰写过至少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或调研报告;

      (五)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六)各县(市、区)技能竞赛产生的获奖选手;各地应主要选派新选手参赛,其中已参加福建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并获奖的人员不再参加。

      以上有关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

      三、竞赛活动分组

      竞赛活动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幼儿园组四个竞赛组,其中:

      1.高中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16个学科组;

      2.初中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14个学科组;

      3.小学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10个学科组;

      4.幼儿园组不分学科。

      四、竞赛活动内容

      (一)中小学组

      课程教学问答、课堂教学(新课、讲评课、复习课、实验课、操作课等课型选择其一,实施片段教学)、观课评课。

      (二)幼儿园组

      教学活动设计与片段教学、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幼儿园教学活动评析(观评课)。

      (三)综合素质比赛(特等奖)

      教育问题问答、论文修改。

      五、竞赛活动任务及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2021年4月至10月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要大力宣传本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广泛组织全体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要加强本地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并报送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电子邮箱:qzsjks2021@163.com),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学习练兵阶段(5月)

      按照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各校和教师工作、学习实际,广泛深入开展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岗位练兵竞赛活动,使全市各级中小学校形成浓厚的比学赶帮超学习氛围,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第三阶段:初赛阶段(6月)

      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分别设初赛赛区,初赛具体工作由各县(市、区)、市直学校自行组织,同时根据初赛成绩高低按复赛分配名额确定参加复赛选手名单。市级活动竞赛组委会将在初赛期间派人员进行督查、指导工作。

      (四)第四阶段:复赛、决赛阶段(7月—10月)

      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学校择优选送的复赛选手进行市级层面的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复赛、决赛活动,复赛、决赛内容结合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设置。

      六、竞赛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活动设团体奖项和个人奖项。

      (一)团体奖项

      本届大赛设优秀组织奖5个。

      对开展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组织有序、安排科学、成绩突出的单位,将颁发“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证书。

      (二)个人奖项

      每个竞赛组(含幼儿园组)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特等奖每个竞赛组1名,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原则上分别按不超过各学科参赛选手数的10%、20%、30%确定。选手获奖等次按其参加本学科比赛项目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特等奖人选由各学段学科组、幼儿园组的一等奖获得者经过综合素质比赛,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特等奖获奖选手符合要求,可由竞赛组委会择优推荐2名,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另外2名向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金牌工人”;各竞赛组排名前3名获奖选手可申请市人社局授予“泉州市教学能手”称号;各竞赛组排名第1名的女选手还可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七、组织领导

      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由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工会联合主办,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办。主办、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并成立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待市级组委会成立并公布后,也要成立相关机构负责本辖区(校)活动的具体实施。各级教育工会和学校工会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踊跃参与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促进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积极发挥各主流媒体及工会宣传阵地作用,宣传先进典型,形成浓厚的活动声势和舆论氛围。

      附件:1.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组委会名单
    2.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市级复赛活动实施方案
    3.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市级复赛参赛选手汇总表

     


    抄送: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市政府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印发

    泉教办〔2021〕23号附件1

    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组委会名单

      一、竞赛组委会

      主      任:王茂泉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黄世界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刘曙庆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主  任:江永清  市总工会副主席

           骆靖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刘殊芳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徐昌裕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谢细财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市教育系统工会主席

           陈江平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委      员:谢显能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孙芬芳  市总工会女工部部

           庄辉竑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科

           曾武煌  市人社局考核奖惩科科

           俞  英  市教育系统工会专职副主席

           张美兰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训部副主任

      二、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庄辉竑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科

      成      员:林凤玲  市人社局考核奖惩科副科长

           田  娟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四级主任科员

           许美玉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四级主任科员

           陆炎民  市教育系统工会干部

           张美兰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训部副主任

    泉教办〔2021〕23号附件2

    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市级复赛实施方案

      为强化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实战技能,全面提升我市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教育质量提升,特制定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全市教育系统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含民办),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高尚,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实行“零容忍”,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并具有参赛学段学科的任教经历;

      (三)已取得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或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及以上培训合格证书;

      (四)近5年独立发表或撰写过至少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或调研报告;

      (五)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

      (六)各县(市、区)技能竞赛产生的获奖选手;各地应主要选派新选手参赛,其中福建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者不再参加市赛。

      以上有关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二、 竞赛科目

      竞赛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其中:

      1.高中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16个学科组;

      2.初中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14个学科组;

      3.小学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10个学科组;

      4.幼儿园组不分学科。

      三、比赛项目

      (一)中小学组

      满分100分,课程教学问答占30%、课堂教学(新课、讲评课、复习课、实验课、操作课等课型选择其一,实施片段教学)占40%、观课评课占30%。

      (二)幼儿园组

      满分100分,教学活动设计与片段教学占40%、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占30%、幼儿园教学活动评析(观评课)占30%。

      (三)综合素质比赛(特等奖)

      满分100分,教育问题问答占40%、论文修改占60%。

      五、比赛形式

      (一)市级复赛

      2021年7月开展市级复赛,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开展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课程教学、课堂教学、观课评课和幼儿园组的教学活动设计与片段教学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幼儿园教学活动评析竞赛。

      按照复赛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初、高中组语文、数学、英语组前4名,小学组语文、数学组前4名,幼儿园组前8名,其他学科竞赛成绩前2名的参赛选手进入市级决赛。选手的得分为该学科组专家评委打分的平均分数(保留三位小数);若多位选手的总成绩相同,则中小学组按片断教学、幼儿园组按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多位选手总成绩和上述成绩均相同,则由组委会另行研究确定入围决赛人选。

      (二)市级提升培训

      2021年8月开展市级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培训,组委会组织学科专家对进入决赛选手进行教育教学技能强化训练,巩固复赛成果,帮助选手以最好的状态冲刺决赛。

      (三)市级决赛

      2021年9月由组委会分组组织开展市级决赛,重点考察选手的提升培训成果和综合素质能力。具体决赛程序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幼儿园组四个竞赛组,按照决赛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获奖人员及选送参加新一轮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人员。

      决赛阶段,如参赛选手出现成绩相同,按复赛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排名。

      六、复赛名额分配

      除中小学心理健康学科外,请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和泉州开发区严格按照高中、初中、小学分组每学科各推荐1名,幼儿园每县(市、区)推荐1名对象参加选拔推荐;中小学心理健康学科参赛人员采取抽测方式确定人选,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和泉州开发区分别抽测高中心理健康、初中心理健康、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各1名参加市级复赛。

      市直有关学校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具体推荐名额为:一中、五中、培元每校每学段不超过8名(同一学段的推荐人选学科不重复),其他中学每学段不超过4名(同一学段的推荐人选学科不重复),小学每校不超过6名(学科不重复),幼儿园每园不超过1名。

      市级将同步进行抽测,每个学科抽测1名教师参赛,促进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

      七、奖项设置及产生办法

      本届竞赛设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5个。

      每个竞赛组(含幼儿园组)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特等奖每个竞赛组1名,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原则上分别按不超过各学科参赛选手数的10%、20%、30%确定。选手获奖等次按其参加本学科比赛项目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特等奖人选由各学段学科组、幼儿园组的一等奖获得者经过综合素质比赛,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特等奖获奖选手符合要求可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各竞赛组排名前6名获奖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泉州市教学能手”称号;各竞赛组排名前3名女选手还可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七、其它事项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认真做好参赛选手的组织选拔工作。要按照全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的统一部署,在组织教师开展岗位练兵的基础上组织初赛,并根据下达名额要求报送参加复赛选手名单。

      (二)各地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扎实推进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进一步推动竞赛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全员化,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实战技能。要坚决克服“为赛而练”等急功近利做法,推动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的健康开展。

      (三)各地、各校参加复赛的选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统一组织报名。《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暨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市级复赛参赛选手汇总表》(含电子版)于6月30日前报送,逾期视为自动弃权。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盖章后分送泉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泉州市教育工会、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三楼)。电子邮箱:rsk@qzedu.cnjygh@qzedu.cnqzsjks2021@163.com

      (四)参赛人员及带队人员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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