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20-00311
    • 备注/文号:泉教职改〔2020〕2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30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曾鑫鑫等5位同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0-10-31 23:18

    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泉州财贸职业技术学校、泉州工商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泉州市农业学校:

      根据闽教人〔2014〕81号、闽教师〔2019〕41号的文件精神,经泉州市职改办审核同意,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务评委会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评审会,评审通过了曾鑫鑫等5位同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具体名单如下:

      一、助理讲师(3人)

      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曾鑫鑫  魏慧玲 

      泉州财贸职业技术学校  赖丽娜

      二、二级实习指导教师(2人)

      泉州市工商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卢国嵘

      泉州市农业学校  魏碧英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30日


    抄送:市职改办。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