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20-00311
- 备注/文号:泉教职改〔2020〕2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30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曾鑫鑫等5位同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0-10-31 23:18
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泉州财贸职业技术学校、泉州工商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泉州市农业学校:
根据闽教人〔2014〕81号、闽教师〔2019〕41号的文件精神,经泉州市职改办审核同意,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务评委会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评审会,评审通过了曾鑫鑫等5位同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具体名单如下:
一、助理讲师(3人)
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曾鑫鑫 魏慧玲
泉州财贸职业技术学校 赖丽娜
二、二级实习指导教师(2人)
泉州市工商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卢国嵘
泉州市农业学校 魏碧英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30日
抄送:市职改办。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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