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9-00326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19〕19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20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9年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9-08-23 11:27

      各县(市、区)教育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直各幼儿园: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五部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及《泉州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人〔2018〕309 号)要求,为帮助新任教师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尽快适应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2019年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任教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教育教学观念,具备开展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基本能力,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二、培训对象

      2019年聘用的幼儿园新任教师。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1.师德修养:增强教师职业道德与品德修养,包括《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现代儿童观与教育观等。

      2.幼教法规:学习了解幼教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包括《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

      3.专业知识:扎实保教工作知识,包括幼儿园五大领域教育活动设计与实施、幼儿园区域材料的投放与利用等。

      4.专业能力:提高教学教研能力,包括幼儿个案观察与记录、观课评课、班级常规管理与安全工作管理、新教师与保育员配合工作、环境创设等能力。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学习、教学实践和园本研修相结合的方式。

      四、培训学时安排

      新任教师培训150学时,分三个阶段进行,共培训两期,第一期9月16日开班;第二期9月23日开班。

      (一)第一期新任教师培训

      第一阶段:岗前培训(2019年9月16日-9月22日),6天共40学时,进行集中学习与教学实践。

      第二阶段:跟岗培训(2019年10月1日-2020年6月15日)两个学期共90学时(每学期以15个教学周计算、每周3学时),进行在岗研修与教学实践。在跟岗培训期间,由泉州幼高专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新教师到培训基地校跟岗学习,详细安排由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结业考核(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19日),3天共20学时,进行教学实践与考核。具体安排由泉州幼高专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二)第二期新任教师培训

      第一阶段:岗前培训(2019年9月23日-9月29日),6天共40学时,进行集中学习与教学实践。

      第二阶段:跟岗培训(2019年10月1日-2020年6月15日)两个学期共90学时(每学期以15个教学周计算、每周3学时),进行在岗研修与教学实践。在跟岗培训期间,由泉州幼高专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新教师到培训基地校跟岗学习,详细安排由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结业考核(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19日),3天共20学时,进行教学实践与考核。具体安排由泉州幼高专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五、培训考核

      (一)参训学员修满规定学时,同时完成以下研修任务方可结业。

      1.每人听课不少于30节课,要求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及撰写听课评议。

      2.开设2次由指导教师点评的教学汇报课,提供教案和导师评课意见。

      3.撰写6篇教学设计和6篇教学反思。

      4.以上作业电子版于2020年6月15日之前发送到班主任宗老师邮箱631828060@qq.com。

      (二)对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1天及以上,或请假超过2天及以上的,不予结业。

      六、培训组织管理

      (一)市直公办学校培训费由市教育局负责,差旅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其余县(市、区)可委托泉州市幼儿园师资培训基地(泉州幼高专)开展本地区的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委托培训费收费标准按照闽价〔2008〕费字372号文规定执行,总计150学时),具体安排由泉州市幼儿园师资培训基地另行通知。

      (二)请市直各幼儿园和需要委托培养的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时将参训名单汇总表(附件2,请用excel制表),于8月30日前发送到631828060@qq.com。

      (三)新任教师培训将作为其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新任教师不能如期转正定级。

      (四)请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培训任务和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培训方案,科学设计培训课程,确保培训质量。

      七、报到事项

      (一)报到时间:第一期:2019年9月16日9:00-11:30、第二期:2019年9月23日9:00-11:30。

      (二)报到地点: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B602(泉州市丰泽区嘉祥路801号)。

      (三)联系人: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宗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398869。

      (四)注意事项:学员报到时须出示本人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缴交两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自带银联卡缴交各项费用。

      (五)乘车路线:乘坐60路车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或乘坐K1、21路、30路车到东海二院站点下,沿斜坡步行200米即到。

      附件:1.2019年泉州市幼儿园第一、二期新任教师培训班第一阶段集中培训拟安排课程

      2.2019年泉州市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班参训名单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0日

      


    抄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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