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9-00325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19〕17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13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9年度小学新任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9-08-23 11:24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各小学,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师〔2018〕56号)、《泉州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人〔2018〕309号)等文件精神,为帮助小学新任教师巩固专业思想,尽快适应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永春校区(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举办泉州市2019年度小学新任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2019年聘任的新入职学科专任教师。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教师提高师德修养和职业规范、增强职业认同感,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提高教育教学技能和班级管理水平,掌握小学生思想教育及家长工作的基本方法,促进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三、培训内容
根据新任教师的需求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置以下六个模块的课程:
(一)职业规划与师德素养。了解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面临的形势任务,明确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重要职责,增强对教师特别重要地位的认识,强化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坚定终身从教意愿,做到安心从教、责任从教。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素养,规范职业行为,立志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二)政策和法规教育。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大教育和教师工作政策文件精神,了解掌握教育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强化政策法规把握和运用能力,做到依法依规执教。
(三)课程标准与教学技能。学习课程标准基本内容和要求,初步掌握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学会按照课程标准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较好掌握教学设计、观课评课、上课、说课等教学技能,具备实施教育教学的实际能力。
(四)班级管理和德育工作。学习《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理解"立德树人"的核心要义,掌握班级管理、核心价值观教育、班队活动、心理健康、社会实践、特殊生教育、家校协作等工作要领,提高学生管理和德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初步掌握实施教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途径,了解教科研工作有关知识,学会制订个人专业发展规划,为新教师专业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六)压力管理与人际沟通。掌握应对压力管理的策略和人际沟通的方法技巧,保持健康的心理,增强新教师的职业适应性。
四、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包括专题讲座、经验介绍、教学观摩与研讨、教案设计、说课试讲、主题研讨、观课评课、跟岗实践、自主阅读、教育反思等多元化的培训方式,将专家引领与团队协作相结合;将理论学习与岗位实践相结合,将集中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将主题研修与自主选学相结合,将问题解决与案例研讨相结合,让新任教师在培训中不断获得专业成长。
五、培训阶段
小学新任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周期为一年,总计500学时,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培训阶段(9天60学时)
集中培训阶段:主要完成理论研修、教学技能学习等学习任务,书写一份规范的教学设计、一篇研修反思报告(不少于2000字)。
集中培训期数根据市直新任教师和各县(市、区)委托培训的新任教师人数确定。
第一期集中培训时间:8月21日-8月29日(8月21日上午报到,下午2:30开班培训);报到地点:永春鸿丰侨联大酒店(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1号),住宿地点:永春鸿丰侨联大酒店(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1号),永春酒店(泉州市永春县环城路61号)。
请市直各小学和需要委托培养的各县(市、区)教育局尽快落实参训对象,第一期于8月18日前将《集中培训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永春校区小学教育师资培训科。
其它集中培训期数、时间根据委托培养的县(市、区)新任教师人数进行确定,由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二)跟岗实践阶段
1.导师带教(1年,折合350学时)
跟岗实践阶段以所聘学校导师带教为主,通过与在校老教师进行师徒结对,在导师的指导下,采取学徒式观察、共同备课磨课、听课评课、同课异构、实践反思、交流研讨等形式进行培训。
(1)学徒式观察
新任教师以学徒的身份观察学科教学指导老师 、学校教研组内优秀教师、班主任工作指导老师、学校优秀班主任等教育教学行为,在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中进行模仿、尝试。指导教师对新任教师负有指导、支持、监督的责任,要帮助新任教师制订专业成长计划,记录新任教师的长处、不足、专业发展情况、听课情况、评估结果,并将这些信息归入新任教师的 "入职与发展档案" 中。
(2)共同备课磨课
导师与新任教师共同钻研教材,把握教材编写意图,明确学科的教学目标,把握教学的重点、难点等;导师每学期重点与徒弟磨课1一2次。
(3)听课评课
导师和新任教师之间互相听课,每周一课(相互间听一节课),课后导师及时评课;每月一次采用同课异构等方式进行教学研讨。
(4)教育反思
新任教师在教学中,要善于发现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并进行思考、总结;敢于针对问题进行自我剖析、自我反思,书写教育教学反思日记。
校本研修期间,每个新任教师听课不少于30节课;撰写2篇评课稿;开设2次由指导教师点评的教学汇报课;撰写2篇教学设计;撰写2篇教学课例;自主阅读教育名著和学科教学理论,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读书笔记;撰写个人职业生涯发展3年规划。
新任教师所在学校要选派德艺双馨的学科教学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对新任教师的备课、观课评课、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与评改等各个环节进行指导。所在学校组织对新任教师的听评课笔记、汇报课教学设计、教学反思、读书笔记和心得等材料进行验收并存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
2.基地校研修(9天60学时)
组织新任教师到市级培训实践基地校进行集中研修,基地校为新教师进行教学诊断和教学指导、组织骨干教师为学员开设观摩课(学科教学和班队活动)、针对新任教师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主题研讨、组织新任教师参与基地校的教科研活动等方式方法进行培训。新任教师在研修前、研修中、研修后分别进行有目的的反思,基地校研修结束时形成完整的反思报告。
新任教师基地校研修的具体时间和安排由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三)总结提高阶段(5天30学时)
总结提高阶段主要集中进行课业考核、优秀课例的展示与交流、结业总结等。具体时间和安排由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六、考核要求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永春校区应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要求,建立严格的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学员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1.对学员实行全过程管理,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在集中培训中缺勤累计3天及以上者、没有完成培训任务者不予结业。
2.每位学员必须完成2次教学公开课(提交规范的教学设计和完整的课例报告)。
3.每位学员提交规范的听课记录(不少于30节课)和2篇规范的评课稿。
4.每位学员在研修前、研修中和研修后要系统进行反思,每一次集中研修结束前要提交一篇研修反思报告(不少于2000字)。
5.每位学员要系统研读教育理论与学科著作,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读书笔记 。
6.每位学员要撰写个人职业生涯发展3年规划和1年培训总结报告。
七、培训证书
学员认真参与各种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时并完成相关的研修任务,经培训机构考核合格的,颁发由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盖章的培训合格证书。
八、有关事项
1.市直公办学校培训费由市教育局负责,差旅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其余县(市、区)可委托泉州市小学师资培训基地(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开展本地区的小学新任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委托培训费收费标准按照闽价〔2008〕费字372号文规定执行,总计500学时),具体安排由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2.请市直各小学和需要委托培养的各县(市、区)教育局尽快落实参训对象,通知并督促新任教师如期报到参加集中培训。
3.新任教师参加集中培训将作为其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不参加集中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新任教师不能如期转正定级。
4.请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永春校区根据培训任务和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培训方案,科学设计培训课程,确保培训质量。
抄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印发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师〔2018〕56号)、《泉州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人〔2018〕309号)等文件精神,为帮助小学新任教师巩固专业思想,尽快适应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永春校区(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举办泉州市2019年度小学新任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2019年聘任的新入职学科专任教师。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教师提高师德修养和职业规范、增强职业认同感,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提高教育教学技能和班级管理水平,掌握小学生思想教育及家长工作的基本方法,促进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三、培训内容
根据新任教师的需求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置以下六个模块的课程:
(一)职业规划与师德素养。了解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面临的形势任务,明确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重要职责,增强对教师特别重要地位的认识,强化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坚定终身从教意愿,做到安心从教、责任从教。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素养,规范职业行为,立志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二)政策和法规教育。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大教育和教师工作政策文件精神,了解掌握教育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强化政策法规把握和运用能力,做到依法依规执教。
(三)课程标准与教学技能。学习课程标准基本内容和要求,初步掌握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学会按照课程标准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较好掌握教学设计、观课评课、上课、说课等教学技能,具备实施教育教学的实际能力。
(四)班级管理和德育工作。学习《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理解"立德树人"的核心要义,掌握班级管理、核心价值观教育、班队活动、心理健康、社会实践、特殊生教育、家校协作等工作要领,提高学生管理和德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初步掌握实施教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途径,了解教科研工作有关知识,学会制订个人专业发展规划,为新教师专业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六)压力管理与人际沟通。掌握应对压力管理的策略和人际沟通的方法技巧,保持健康的心理,增强新教师的职业适应性。
四、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包括专题讲座、经验介绍、教学观摩与研讨、教案设计、说课试讲、主题研讨、观课评课、跟岗实践、自主阅读、教育反思等多元化的培训方式,将专家引领与团队协作相结合;将理论学习与岗位实践相结合,将集中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将主题研修与自主选学相结合,将问题解决与案例研讨相结合,让新任教师在培训中不断获得专业成长。
五、培训阶段
小学新任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周期为一年,总计500学时,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培训阶段(9天60学时)
集中培训阶段:主要完成理论研修、教学技能学习等学习任务,书写一份规范的教学设计、一篇研修反思报告(不少于2000字)。
集中培训期数根据市直新任教师和各县(市、区)委托培训的新任教师人数确定。
第一期集中培训时间:8月21日-8月29日(8月21日上午报到,下午2:30开班培训);报到地点:永春鸿丰侨联大酒店(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1号),住宿地点:永春鸿丰侨联大酒店(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1号),永春酒店(泉州市永春县环城路61号)。
请市直各小学和需要委托培养的各县(市、区)教育局尽快落实参训对象,第一期于8月18日前将《集中培训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永春校区小学教育师资培训科。
其它集中培训期数、时间根据委托培养的县(市、区)新任教师人数进行确定,由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二)跟岗实践阶段
1.导师带教(1年,折合350学时)
跟岗实践阶段以所聘学校导师带教为主,通过与在校老教师进行师徒结对,在导师的指导下,采取学徒式观察、共同备课磨课、听课评课、同课异构、实践反思、交流研讨等形式进行培训。
(1)学徒式观察
新任教师以学徒的身份观察学科教学指导老师 、学校教研组内优秀教师、班主任工作指导老师、学校优秀班主任等教育教学行为,在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中进行模仿、尝试。指导教师对新任教师负有指导、支持、监督的责任,要帮助新任教师制订专业成长计划,记录新任教师的长处、不足、专业发展情况、听课情况、评估结果,并将这些信息归入新任教师的 "入职与发展档案" 中。
(2)共同备课磨课
导师与新任教师共同钻研教材,把握教材编写意图,明确学科的教学目标,把握教学的重点、难点等;导师每学期重点与徒弟磨课1一2次。
(3)听课评课
导师和新任教师之间互相听课,每周一课(相互间听一节课),课后导师及时评课;每月一次采用同课异构等方式进行教学研讨。
(4)教育反思
新任教师在教学中,要善于发现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并进行思考、总结;敢于针对问题进行自我剖析、自我反思,书写教育教学反思日记。
校本研修期间,每个新任教师听课不少于30节课;撰写2篇评课稿;开设2次由指导教师点评的教学汇报课;撰写2篇教学设计;撰写2篇教学课例;自主阅读教育名著和学科教学理论,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读书笔记;撰写个人职业生涯发展3年规划。
新任教师所在学校要选派德艺双馨的学科教学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对新任教师的备课、观课评课、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与评改等各个环节进行指导。所在学校组织对新任教师的听评课笔记、汇报课教学设计、教学反思、读书笔记和心得等材料进行验收并存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
2.基地校研修(9天60学时)
组织新任教师到市级培训实践基地校进行集中研修,基地校为新教师进行教学诊断和教学指导、组织骨干教师为学员开设观摩课(学科教学和班队活动)、针对新任教师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主题研讨、组织新任教师参与基地校的教科研活动等方式方法进行培训。新任教师在研修前、研修中、研修后分别进行有目的的反思,基地校研修结束时形成完整的反思报告。
新任教师基地校研修的具体时间和安排由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三)总结提高阶段(5天30学时)
总结提高阶段主要集中进行课业考核、优秀课例的展示与交流、结业总结等。具体时间和安排由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六、考核要求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永春校区应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要求,建立严格的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学员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1.对学员实行全过程管理,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在集中培训中缺勤累计3天及以上者、没有完成培训任务者不予结业。
2.每位学员必须完成2次教学公开课(提交规范的教学设计和完整的课例报告)。
3.每位学员提交规范的听课记录(不少于30节课)和2篇规范的评课稿。
4.每位学员在研修前、研修中和研修后要系统进行反思,每一次集中研修结束前要提交一篇研修反思报告(不少于2000字)。
5.每位学员要系统研读教育理论与学科著作,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读书笔记 。
6.每位学员要撰写个人职业生涯发展3年规划和1年培训总结报告。
七、培训证书
学员认真参与各种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时并完成相关的研修任务,经培训机构考核合格的,颁发由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盖章的培训合格证书。
八、有关事项
1.市直公办学校培训费由市教育局负责,差旅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其余县(市、区)可委托泉州市小学师资培训基地(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开展本地区的小学新任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委托培训费收费标准按照闽价〔2008〕费字372号文规定执行,总计500学时),具体安排由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2.请市直各小学和需要委托培养的各县(市、区)教育局尽快落实参训对象,通知并督促新任教师如期报到参加集中培训。
3.新任教师参加集中培训将作为其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不参加集中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新任教师不能如期转正定级。
4.请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永春校区根据培训任务和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培训方案,科学设计培训课程,确保培训质量。
附件:1.泉州市小学新任教师集中培训阶段拟设课程
2.泉州市小学新任教师集中培训名单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3日
抄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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