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9-00055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19〕7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8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文体旅游局、工会,市直学校(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福建省第二届"最美教师"寻访和师德建设年活动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经研究,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总工会决定开展泉州市首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通过发掘身边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在职在岗教师,含从台湾引进在我省任教的优秀教师。
副厅级(含)以上职务的干部、已被省、市级以上集中宣传过的先进典型、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年度基层"最美人物"、福建省首届"最美教师"获得者不纳入推荐范围。高职院校校级副职领导,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乡村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除外)校长,幼儿园园长从严把握。
二、标准条件
(一)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国守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教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二)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坚持育人为本,治学严谨,教学业绩突出,有仁爱之心,关心关爱学生,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在当地享有较高声誉,受到师生普遍赞誉。
(三)扎根一线,事迹感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台湾教师在我省任教年限不低于5年),辛勤耕耘,甘为人梯,默默奉献,教书育人事迹真实、突出、感人,彰显新时代教师风采。
三、名额分配
寻访"最美教师"11名。全市按1:3下达推荐名额33名,原则上按各地在职专任教师的比例,同时适当参考各地边远程度及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分配(详见附件1),市直有关学校(单位)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推荐(每校最多可推荐1名人选参评)。
四、寻访程序
1.成立泉州市首届"最美教师"寻访组委会(见附件2)。负责寻访组织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各县(市、区)和各学校也要成立寻访推荐小组,组织本地本校推荐活动,制定配套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做好推荐工作。
2.寻访推荐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各类学校代表,让事迹感人、代表性强、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大的教师,寻访工作向乡村、基层和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特别是长期在条件艰苦的老、少、边、岛地区从教的教师,以及长期担任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同时,严格按程序推荐,发动教职工广泛参与。拟推荐人选应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经所在单位、县(市、区)教育局逐级审核,并在本单位及本县(市、区)公示5个工作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和事迹进行复核,履行相关程序并公示后确定正式推荐人选。推荐对象上报前,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征求同级纪检(监察)、计生和综治部门意见。
3.研究确定。先由专家评委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再召开组委会,由组委会成员研究确定泉州市首届"最美教师"11名,并同时授予泉州市"最美劳动者"称号。泉州市首届"最美教师"11名将作为福建省第二届"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送省,最终获得福建省第二届"最美教师"称号的教师可申报授予泉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4.宣传报道。与泉州晚报开展泉州市首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报道,制作"最美教师"寻访活动特辑,在教师节期间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适时组织泉州市首届"最美教师"代表宣讲感人事迹。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须对推荐材料和推荐事迹进行把关,事迹材料须条理清晰、亮点突出,确保情节打动人心、人物特点鲜明,重在讲述身边故事、传递正能量,推荐材料要特别注意各种数据、定性评价、荣誉称号的准确表述。
2.各地(单位)报送的推荐函应包括宣传发动、推荐遴选、推荐对象公示以及征求同级纪检(监察)、计生和综治部门意见情况,相关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推荐材料主要包括:推荐函,申报表(见附件3),汇总表(见附件4),个人事迹(2000字以内,内容应准确、生动、翔实),征求同级纪检(监察)、计生和综治部门意见情况,工作场景照片2张(一张标准照、两寸免冠,一张生活照、700K以内),视频(3-5分钟,wmv格式)、其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同时报送电子版。
3.为确保按时组织汇总上报,各县(市、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及市直有关学校(单位)请于4月15日前将本地或本单位推荐人选纸质材料用EMS快递至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3103,邮编362000,电子版发送至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46950497@qq.com,其中泉州市首届"最美教师"汇总表需统一用EXCEL制表,用A3规格纸张打印。联系人:曾玲,电话:22766208。
附件:1.泉州市首届"最美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首届"最美教师"寻访组委会成员名单
3.泉州市首届"最美教师"申报表
4.泉州市首届"最美教师"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总工会
2019年3月28日
附件1
泉州市首届"最美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 县(市、区) | 推荐名额(乡村教师下限) |
| 鲤城区 | 2(0) |
| 丰泽区 | 2(0) |
| 洛江区 | 1(0) |
| 泉港区 | 2(1) |
| 石狮市 | 2(1) |
| 晋江市 | 4(1) |
| 南安市 | 4(1) |
| 惠安县 | 2(1) |
| 安溪县 | 3(1) |
| 永春县 | 2(1) |
| 德化县 | 2(1) |
| 台投区 | 2(1) |
| 市直学校(含开发区、市属青少年宫和以市为主管理的高等学校) | 5(0) |
| 合计 | 33(9) |
附件2
泉州市首届"最美教师"寻访组委会成员名单
一、首届"最美教师"寻访组委会领导小组
(一)主任委员:
黄世界 泉州市教育局局长、泉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王茂泉 泉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二)副主任委员:
刘殊芳 泉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泉州市委教育工委委员
谢细财 泉州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市教育工会主席
江永清 泉州市总工会副主席
(三)成员:
林贵福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黄文振 泉州市教育局思想政治工作科科长
林丽芳 泉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科长
蔡玉霖 泉州市教育局普通中学教育科科长
曾国跃 泉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黄世琴 泉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科科长
庄辉竑 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俞 英 泉州市教育工会专职副主席
陈清辉 泉州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部部长
李永江 泉州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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