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8-00426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18〕2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28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直各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教育部令第8号)以及省、市有关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的文件精神,为了提高幼儿园园长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幼儿园园长的专业素质,促进我市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泉州市"十三五"第二期幼儿园园长提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参训园长树立正确的办园理念,拓展办园思路,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构建园所文化,提升办学治园水平。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
已参加过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的公、民办幼儿园园长(含正职、副职、书记)。
本期培训名额80人。其中:洛江、德化、泉州经济开发区各2名,泉港、台商投资区各4名,惠安、永春、安溪各5名,鲤城4名,丰泽8名,石狮、南安各10名,晋江13名,市直幼儿园每所1名。
三、培养内容
依据《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的精神,结合园长培训需求,培训内容分为以下三大方面。
(一)思想政治素养,主要包括十九大精神与幼儿园科学发展、办园法律法规与依法治园、职业道德规范等。
(二)园所管理知识,主要包括幼儿园发展规划与文化建设、园本研修与教师队伍建设、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幼儿园管理课题研究等。
(三)办学治园能力,主要包括幼儿园课程领导力、教育资源统筹管理能力、幼儿园教育质量提升力等。
四、培训方式与学时安排
(一)培训方式
1.专题理论学习
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与研讨进行集中学习。
2.自主研修
通过在岗实践研修与自主学习,进行理论知识的转化与运用。
3.名园考察
组织学员对教育先进地区的特色幼儿园进行考察学习,完成一篇2000字的教育考察报告。
4.成果展示
通过办园理念研修成果的展示与汇报,进行交流分享和成功管理经验推广。
(二)学时安排
本期培训240学时,其中集中18天,共126学时,校本及在岗研修折合114学时。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研修(2018年11月12日-11月17日),6天42学时。
第二阶段:校本及在岗研修学习(2018年12月-2019年1月),2个月折合44学时。
第三阶段:集中研讨和名园考察(2019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6天42学时。
第四阶段:校本及在岗研修学习(2019年5月-2019年8月),4个月折合70学时。
第五阶段:成果展示与结业(2019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6天42学时。
五、培训考核
(一)参训学员修满规定学时,同时完成以下研修任务,经培训基地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关结业证书。
1.集中研修阶段:完成一篇2000字左右能结合本园教育教学实际的学习心得。
2.在岗研修阶段:完成一份反应本园发展的办园理念文稿,字数不少于3000字。
3.名园考察阶段:完成一篇2000字左右的教育考察报告。
(二)对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1天以上,或请假超过2天及以上的,不发放结业证书,由培训机构出具实际参训学时证明。
六、培训经费
培训期间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交通费和食宿费等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其中市直公办幼儿园培训费由市教育局负责。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抓紧落实参训对象,并于11月2日前将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电子文档于报送电子邮箱:qzygzjxjyb@163.com。汇总表中的"是否住宿"一栏务必填写清楚。
2.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应认真做好培训课程设置和任课教师安排,学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班的各项管理规定,确保培训顺利进行。
3.学员报到时须出示本人园长任职资格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报到时请自带银联卡缴交各项费用,并提供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4.报到地点: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B604(泉州市丰泽区嘉祥路801号)。
乘车路线:
学校前门公交路线:乘坐K1、21路、30路车到东海二院站点下,沿斜坡步行200米即到。
联系人: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392511
附件:1.泉州市"十三五"第二期幼儿园园长提高培训班课程安排
2.泉州市"十三五"第二期幼儿园园长提高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9月28日
抄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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