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8-00075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18〕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3-29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8年泉州市乡村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8-04-07 15:54
    各县(区、市)教育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闽政文[2010]24号)精神以及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乡村校长助力工程实施方案和泉州市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人〔2016〕171号)文件的精神,为适应幼儿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促进幼儿教育的均衡发展,提升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的办学治园能力,完成对全市乡村(指乡镇及以下,下同)幼儿园园长轮训一遍的计划,经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泉州市2018年乡村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切实提升我市乡村及民办幼儿园园长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论素养与管理能力,促进乡村及民办幼儿园园长专业成长,提高乡村及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二、培训对象和名额
      本期培训我市各县(区、市)乡村、民办幼儿园园长150名,其中开发区3名,丰泽4名,洛江、台商投资区各6名,德化、泉港各11名,石狮13名,惠安、永春各18名,晋江、安溪、南安各20名,鲤城民办幼儿园按需申报。
      请各县(区、市)教育局抓紧落实参训对象,并将参训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于4月12日前发至继续教育学院郭老师邮箱:873655176@qq.com。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依据《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的要求,为推进乡村及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课程改革和提升园长教育管理能力要求安排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分三个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包括国家和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和谐校园和新农村建设、教育政策法规与依法治园、现代儿童观与教育观、园长的使命与素养等专题。
      2.园长专业知识。包括现代学前教育管理理论与实践、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幼儿园课程改革等专题。
      3.幼儿园管理实务。包括幼儿园规章制度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幼儿园保育保健管理、幼儿园安全管理、农村乡土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园本研修组织与管理、信息技术应用等专题。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理论研读式、实践探讨式、案例剖析式、问题研究式及跟岗学习式等方式。
      四、培训学时安排
      本期培训150学时,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集中研修阶段(4月23日-4月28日),6天共42学时。
      2.第二阶段:园本研修阶段(4月30日-6月30日),为期2个月共45学时。
      3.第三阶段:跟岗研修阶段(10月份,具体时间由培训机构另行通知),6天共42学时。
      4.第四阶段:总结交流阶段(11月份,具体时间由培训机构另行通知),3天共21学时。
      五、培训考核
      1.学员除按规定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外,还应完成以下基本学习任务:
      (1)集中研修阶段:完成一篇2000字左右能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的学习心得。
      (2)园本研修阶段:提交一份反映本校发展改革思路方案的文本报告。
      (3)跟岗研修阶段:完成一篇2000字左右的跟岗研修心得。
      (4)交流提升阶段:完成一份3000字左右本校发展改革研究报告。
      2.学员完成研修任务,并经培训机构考核合格的,颁发由市教育局监制、培训机构盖章的培训结业证书。参训学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班的各项管理规定。对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1天及以上,或请假累计超过2天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六、培训组织管理
      1.各县(区、市)教育局要继续将乡村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作为加强学前教育园长队伍建设、提高园长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培训组织领导,确保本地区"十三五"培训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区、市)教师进修学校要积极整合相关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各方面师资力量,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2.各县(区、市)教育局和省、市示范幼儿园要积极支持本地、本园的优秀园长和骨干园长参与有关培训教学指导等工作,充分发挥省、市示范幼儿园园长的辐射作用,为提升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队伍整体素质贡献力量。
      3.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把乡村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培训工作作为支持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培训任务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制定具体培训方案,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加强学前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组建一支由高校及教科研专家、专职培训教师和省、市示范幼儿园等一线优秀园长组成的专兼结合的培训者队伍;同时还应根据培训需要,精选一批办园有特色的省市示范幼儿园作为培训研修基地,充分发挥省市示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4.本期乡村公办性质幼儿园(含集体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培训费由我市专项经费承担,用于参训学员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讲课费(跟岗研修指导费)、授课教师食宿费等,以及培训期间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民办幼儿园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和培训资料费等回单位按规定报销。
      七、报到事项
      1.报到时间:4月23日上午8:30-12:00报到,下午2:30开班。
      2.报到地点: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B603(泉州市丰泽区嘉祥路801号)。
      3.联系人: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郭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392511
      Email:873655176@qq.com
      4.注意事项:
      (1)学员报名汇总表中的幼儿园性质务必填写清楚(乡村公办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民办幼儿园等)。
      (2)学员报到时须出示本人中师以上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报到时请自带银联卡缴交各项费用,并提供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红白蓝底均可。
      乘车路线:
      乘坐K1、21路、30路车到东海滨城站点下,沿斜坡步行200米即到。

      附件:1.泉州市乡村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培训班第一阶段集中学习拟安排课程
         2.泉州市乡村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培训班学员报名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9日


    抄送:市人社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印发

    泉教人〔2018〕64号附件1:泉州市乡村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培训班第一阶段集中学习拟安排课程

    专    题 主 讲 教 师
    1.省市学前教育发展改革动向 翁乾明(教授)
    2.教育政策法规与依法治园 林雪卿(教授)
    3.幼儿园园长课程领导力 葛晓英(教授)
    4.幼儿园园本研修的组织与实施 吴春榕(小中高、特级教师)
    5.幼儿园保教管理改革与创新 邹慧敏(小中高、特级教师)
    6.幼儿园安全管理 黄阿香(小中高、特级教师)
    7.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 李志英(小中高)
    8.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与利用 陈白鹭(正高职称)
    9.幼儿园区域、游戏的组织与指导 丁海东(教授)
    10.乡土优秀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苏海云(小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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