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8-00055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18〕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3-07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泉州市第七、八期乡村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8-03-22 21:46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6〕15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校长助力工程实施办法和福建省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师〔2016〕13号)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泉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意见》(泉政办〔2016〕9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乡村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我市乡村学校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举办泉州市第七、八期乡村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对象和名额
培训对象为未参加过省、市级乡村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的乡村小学教师。培训名额为340名(语文、数学各170名),分两期进行培训。每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洛江8名,台商投资区12名、泉港、石狮各15名,惠安、永春各20名,南安、安溪各26名、晋江28名。各有关县(市、区)在分配培训名额时要注意向民族学校倾斜,并在汇总表备注栏标注,请于3月25日前将培训对象汇总表报送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
二、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围绕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针对乡村学校课堂教学和学生管理的突出问题,以教学行为改进为基础,教学能力提升为重点,优化内容设计,贴近乡村学校实际,努力提高培训的引导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培训课程主要由三个模块组成:
1.综合素养提升课程。着眼于提升乡村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教学研究能力。包括现代教育理念、教师职业道德、教师心理调适、乡村学校师生关系、学生管理、教育科研方法、校本教研、教学案例研究、自我反思与专业成长等专题。
2.学科素养提升课程。根据乡村教师的要求,着眼于学科专业知识更新拓展和学科教学技能的提升。包括学科发展动态、学生发展知识、专业知识拓展和实验技术知识、有效教学设计与实施、听评课技巧、校本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应用等专题。
3.实地经验课程。着眼于乡村教师教学实践能力的提高。主要包括名优教师课堂教学观摩展示与学员课堂教学的指导活动。
(二)培训方式
适应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主要采取专题讲座、案例研讨、技能操作、教学观摩、情景体验、专家点评、送教(培)下乡和教学实践等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培训的时间和安排
培训时间为一个学期(4个月),计180学时,分为集中、在岗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研修阶段(9天,60学时)
培训中心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名优课堂的观摩与研讨等研修活动,学员完成集中研修阶段的小结和听评课稿各一份。
培训时间:
1.语文学科培训:2018年4月9日-4月17日,9日上午到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聚贤楼报到,下午2:30开班培训;
2.数学学科培训:2018年4月19日-4月27日,19日上午到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聚贤楼报到,下午2:30开班培训。
(二)在岗研修阶段(3个月左右,100学时)
学员返回任教学校,在教学实践中应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中心组织开展分区集中指导活动,选派指导教师到学校听课评课,指导开展校本研修。
1.培训内容:送教(培)下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另行通知),培训中心组织开展专家现场诊断、评课、议课等参与式活动,增强乡村教师对教学实践的行动观察、自我反思、感悟体验、行动设计等有效教研的专业引领能力,学员同时完成参加送教(培)下乡活动小结一份;校本研修,学员回到任教学校将所学到的理论和技能应用到教学实践中,并完成有关校本研修任务,期间每人要开设1次由指导教师点评的公开教学课、撰写1篇教学设计、1篇教学反思、1篇学科教学论文。
2.研修时间:
(1)语文学科培训:2018年4月18日-6月30日;
(2)数学学科培训:2017年4月28日-6月30日。
(三)总结提升阶段(3天,20学时)
学员提交培训学习总结,包括个人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情况自评,今后专业发展路径规划等。培训中心对学员学习研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组织学员展示交流研修成果。
培训时间:
1.语文学科培训:2018年7月9日-7月11日,9日上午到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聚贤楼报到,下午2:30到学术报告厅集中;
2.数学学科培训:2018年7月13日-7月15日,13日上午到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聚贤楼报到,下午2:30到学术报告厅集中。
四、培训考核与证书发放
学员按规定参加学习研修并完成学习研修任务,经培训机构考核合格的,颁发由我局监制、培训机构盖章的培训结业证书。无故不参加培训或请假累计超过2天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五、其它有关事项
1.请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根据培训任务和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培训方案,科学设计培训课程。
2.培训费由我市专项经费承担,主要用于专家的授课费、指导费、食宿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参训学员的伙食补贴等,参训学员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3.各县(区、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将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纳入本辖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成本辖区乡村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培训任务。
抄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 年3月7日印发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6〕15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校长助力工程实施办法和福建省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师〔2016〕13号)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泉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意见》(泉政办〔2016〕9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乡村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我市乡村学校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举办泉州市第七、八期乡村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对象和名额
培训对象为未参加过省、市级乡村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的乡村小学教师。培训名额为340名(语文、数学各170名),分两期进行培训。每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洛江8名,台商投资区12名、泉港、石狮各15名,惠安、永春各20名,南安、安溪各26名、晋江28名。各有关县(市、区)在分配培训名额时要注意向民族学校倾斜,并在汇总表备注栏标注,请于3月25日前将培训对象汇总表报送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
二、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围绕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针对乡村学校课堂教学和学生管理的突出问题,以教学行为改进为基础,教学能力提升为重点,优化内容设计,贴近乡村学校实际,努力提高培训的引导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培训课程主要由三个模块组成:
1.综合素养提升课程。着眼于提升乡村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教学研究能力。包括现代教育理念、教师职业道德、教师心理调适、乡村学校师生关系、学生管理、教育科研方法、校本教研、教学案例研究、自我反思与专业成长等专题。
2.学科素养提升课程。根据乡村教师的要求,着眼于学科专业知识更新拓展和学科教学技能的提升。包括学科发展动态、学生发展知识、专业知识拓展和实验技术知识、有效教学设计与实施、听评课技巧、校本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应用等专题。
3.实地经验课程。着眼于乡村教师教学实践能力的提高。主要包括名优教师课堂教学观摩展示与学员课堂教学的指导活动。
(二)培训方式
适应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主要采取专题讲座、案例研讨、技能操作、教学观摩、情景体验、专家点评、送教(培)下乡和教学实践等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培训的时间和安排
培训时间为一个学期(4个月),计180学时,分为集中、在岗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研修阶段(9天,60学时)
培训中心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名优课堂的观摩与研讨等研修活动,学员完成集中研修阶段的小结和听评课稿各一份。
培训时间:
1.语文学科培训:2018年4月9日-4月17日,9日上午到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聚贤楼报到,下午2:30开班培训;
2.数学学科培训:2018年4月19日-4月27日,19日上午到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聚贤楼报到,下午2:30开班培训。
(二)在岗研修阶段(3个月左右,100学时)
学员返回任教学校,在教学实践中应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中心组织开展分区集中指导活动,选派指导教师到学校听课评课,指导开展校本研修。
1.培训内容:送教(培)下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另行通知),培训中心组织开展专家现场诊断、评课、议课等参与式活动,增强乡村教师对教学实践的行动观察、自我反思、感悟体验、行动设计等有效教研的专业引领能力,学员同时完成参加送教(培)下乡活动小结一份;校本研修,学员回到任教学校将所学到的理论和技能应用到教学实践中,并完成有关校本研修任务,期间每人要开设1次由指导教师点评的公开教学课、撰写1篇教学设计、1篇教学反思、1篇学科教学论文。
2.研修时间:
(1)语文学科培训:2018年4月18日-6月30日;
(2)数学学科培训:2017年4月28日-6月30日。
(三)总结提升阶段(3天,20学时)
学员提交培训学习总结,包括个人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情况自评,今后专业发展路径规划等。培训中心对学员学习研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组织学员展示交流研修成果。
培训时间:
1.语文学科培训:2018年7月9日-7月11日,9日上午到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聚贤楼报到,下午2:30到学术报告厅集中;
2.数学学科培训:2018年7月13日-7月15日,13日上午到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聚贤楼报到,下午2:30到学术报告厅集中。
四、培训考核与证书发放
学员按规定参加学习研修并完成学习研修任务,经培训机构考核合格的,颁发由我局监制、培训机构盖章的培训结业证书。无故不参加培训或请假累计超过2天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五、其它有关事项
1.请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根据培训任务和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培训方案,科学设计培训课程。
2.培训费由我市专项经费承担,主要用于专家的授课费、指导费、食宿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参训学员的伙食补贴等,参训学员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3.各县(区、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将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纳入本辖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成本辖区乡村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培训任务。
附件:1.泉州市第七、八期乡村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课程及拟聘主讲教师安排表
2.泉州市第七期乡村小学(语文)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市级培训对象汇总表
3.泉州市第八期乡村村小学(数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市级培训对象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7日
抄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 年3月7日印发
泉教人〔2018〕51号附件1:泉州市第七、八期乡村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课程及拟聘主讲教师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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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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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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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素养提高课程 | |
| 1.师德教育 | 陈秀鸿(福建教育学院副教授) 孙惠颖(泉州幼高专副教授) |
| 2.现代教育理念 | 万建明(泉州幼高专教授) |
| 3.教育科研 | 林斯坦(福建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陈江平(泉州幼高专教授) |
| 4.职业生涯规划 | 罗晓(厦门集美大学教授) |
| 5.心理健康教育 | 张美兰(泉州幼高专副教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黄曙阳(泉州幼高专副教授) |
| 学科素养提升课程 | |
| 2.语文学科教学知识与技能 (1)识字教学 (2)阅读教学 (3)写作教学 (4)言语课堂的建构 (5)说课 (6)朗读与朗诵 (7)小学语文教师的专业成长 |
施茂枝(集美大学教授) 李春喜(泉州幼高专副教授) 郑瑞卿(泉州幼高专副教授) 郑晓春(泉州幼高专副教授) 曾志安(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教学名师) 曾凤蓉(泉州通政中心小学泉州市教学名师) 金向荣(泉州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泉州市教学科带头人) |
| 3.数学学科教学知识与技能 (1)落实“四基” “四能”的基本策略 (2)小学数学课堂的创新设计 (3)改变教学,提高效率 (4)追问本真,让思维长 (5)基于核心素养的数学教学探索 (6)小学数学课堂中提问技巧 (7)微课制作 |
陈文胜(集美大学副教授) 苏茜茗(泉州市教科所数学教研员) 刘丹红(永春县教师进修学校小学数学教研员、省学科带 头人) 陈璐(泉州市实验小学泉州市教学名师培养对象) 许贻亮(晋江市第二实验小学福建省教学名师培养对象) 赖要万(洛江区教师进修学校福建省学科带头人) |
| 实地经验课程 | |
| (1)示范课 (2)主题讲座 (3)互动交流 |
省市教研员、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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