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7-00196
- 备注/文号:泉委教干〔2017〕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9-25
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林贵福同志任泉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
黄小菁同志任泉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计划财务科科长;
林丽芳同志任泉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科长;
郑东伟同志任泉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语言文字科科长,免去其泉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民办教育管理科主任科员职务;
李礼星同志任泉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民办教育管理科科长,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纪 如同志任泉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对外合作科科长,免去其泉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民办教育管理科科长职务;
庄辉竑同志任泉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人事科科长;
王毅樟同志任泉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组织科副科长;
张少杰同志任泉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普通中学教育科副科长;
黄洺鋆同志任泉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人事科副科长;
免去陈永洁同志泉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组织科科长职务;
免去谢细财同志泉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计划财务科科长职务;
免去陈军宣同志泉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科长职务。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5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学校。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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