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6-00122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16〕9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5-31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人事劳动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党群工作部: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做好填报工作,并于2016年6月5日前将《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纸质版、《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版(负责人签名与加盖公章)与电子版(excel)报送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傅雅萍 电话:0595-22781630
邮编:362000 邮箱:107030407@qq.com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3103-教育局人事科(EMS快递)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6〕1号)
2.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
3.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7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