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6-00037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16〕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3-10
关于举办2016年泉州市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6-03-17 09:34
各县(区、市)教育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闽政文[2010]24号)精神,为适应幼儿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促进幼儿教育的均衡发展,提升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的办学治园能力,完成对全市乡村(指乡镇及以下,下同)和民办幼儿园园长轮训一遍的计划,经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泉州市2016年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切实提升我市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论素养与管理能力,促进乡村、民办幼儿园园长专业成长,提高乡村、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二、培训对象和名额
本期培训我市各县(区、市)乡村、民办幼儿园园长100名,其中开发区2名,鲤城、丰泽各3名,台商投资区、洛江、德化各5名,泉港、石狮各6名,惠安、永春各10名,晋江、安溪、南安各15名。
请各县(区、市)教育局抓紧落实参训对象,并将参训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于4月1日前报送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qzygzjxjyb@163.com。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根据《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的精神,围绕推进乡村、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课程改革和提升园长教育管理能力要求安排培训内容,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内容分三个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包括国家和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和谐校园和新农村建设、教育政策法规与依法治园、现代儿童观与教育观、园长的使命与素养等专题。
2.学前教育专业素养。包括现代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管理理论与实践、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幼儿园课程改革、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专题。
3.幼儿园管理实务。包括幼儿园课程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幼儿园保育保健管理、幼儿园安全管理、幼儿园规章制度建设、农村乡土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园本研修组织与管理、信息技术应用,以及幼儿园有关工作规程,管理条例等专题。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以案例为核心的互动式研讨、以问题为本的研究性学习和以实践为取向的名园访学等。密切结合当前农村、民办学前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幼儿园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开展实证研究和专题研讨。
(三)培训学时安排
本期培训180学时,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4月18日-4月24日)为专题研修阶段,共50学时。18日上午8:30-12:00报到,下午2:30开班。主要通过专家讲座、案例分析、问题研讨、名园访学等方式提升专业素养,学习和运用教育管理理论分析实践问题。
2.第二阶段(4月25日-10月24日)为管理实践阶段,为期4个月,折合80学时。学员回任职幼儿园将所学理论和方法应用到幼儿园管理实践中。在这阶段,由培训机构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协作,通过城乡结对子、省市县示范性幼儿园的帮扶引领等举措,开展跟岗学习、情境培训、管理问题咨询与诊断、管理实务指导等方式促进学员加强和改进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员根据本园实际开展专题管理实践研究。
3.第三阶段(11月14日-11月21日),交流总结提高阶段,50学时。在管理实践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共同研究探讨幼儿园办园实际问题,并为学员学习成果、管理经验的交流与分享搭建平台,对学员培训学习情况进行验收、总结。
四、培训考核
1.学员除按规定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外,还应完成以下基本学习任务:所有参训园长需撰写1篇幼儿园管理研究报告或论文(不少于3000字),由培训单位做论文汇编;阅读一本(10万字左右)教育管理类书籍,并撰写有一定质量的1万字读书笔记,在第三阶段进行交流研讨;在所在片区及以上范围作1次与本期培训内容相关的专题讲座,并开设专题讲座证明。
2.学员完成研修任务,并经培训机构考核合格的,颁发由市教育局监制、培训机构盖章的培训结业证书。参训学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班的各项管理规定。对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1天及以上,或请假累计超过3天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五、培训组织管理
1.各县(区、市)教育局要继续将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作为加强学前教育园长队伍建设、提高园长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培训组织领导,确保本地区"十三五"培训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区、市)教师进修学校要积极整合相关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各方面师资力量,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2. 各县(区、市)教育局和省、市示范幼儿园要积极支持本地、本园的优秀园长和骨干园长参与有关培训教学指导等工作,充分发挥省、市示范幼儿园园长的辐射作用,为提升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队伍整体素质贡献力量。
3.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把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培训工作作为支持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培训任务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制定具体培训方案,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加强学前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组建一支由高校及教科研专家、专职培训教师和省、市示范幼儿园等一线优秀园长组成的专兼结合的培训者队伍;同时还应根据培训需要,精选一批办园有特色的省市示范幼儿园作为培训研修基地,充分发挥省市示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4.本期乡村公办性质幼儿园(含集体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培训费由我市专项经费承担,差旅费、住宿费和教材资料费等回单位按规定报销;民办幼儿园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和教材资料费等回单位按规定报销。
六、其他事项
1.学员报名汇总表中的幼儿园性质务必填写清楚(乡村公办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民办幼儿园等)。
2.学员报到时须出示本人中师以上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报到时请自带银联卡缴交各项费用,并提供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3.报到地点: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B603(泉州市丰泽区嘉祥路801号)。乘车路线:
学校前门公交路线:乘坐K1、21路、30路车到东海滨城站点下,沿斜坡步行200米即到。
学校后门公交路线:乘坐5路、803路车到泉州幼师站点下,沿斜坡步行300米左右即到。
4.联系人: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部 王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392511
Email:qzygzjxjyb@163.com
抄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印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闽政文[2010]24号)精神,为适应幼儿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促进幼儿教育的均衡发展,提升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的办学治园能力,完成对全市乡村(指乡镇及以下,下同)和民办幼儿园园长轮训一遍的计划,经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泉州市2016年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切实提升我市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论素养与管理能力,促进乡村、民办幼儿园园长专业成长,提高乡村、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二、培训对象和名额
本期培训我市各县(区、市)乡村、民办幼儿园园长100名,其中开发区2名,鲤城、丰泽各3名,台商投资区、洛江、德化各5名,泉港、石狮各6名,惠安、永春各10名,晋江、安溪、南安各15名。
请各县(区、市)教育局抓紧落实参训对象,并将参训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于4月1日前报送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qzygzjxjyb@163.com。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根据《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的精神,围绕推进乡村、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课程改革和提升园长教育管理能力要求安排培训内容,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内容分三个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包括国家和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和谐校园和新农村建设、教育政策法规与依法治园、现代儿童观与教育观、园长的使命与素养等专题。
2.学前教育专业素养。包括现代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管理理论与实践、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幼儿园课程改革、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专题。
3.幼儿园管理实务。包括幼儿园课程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幼儿园保育保健管理、幼儿园安全管理、幼儿园规章制度建设、农村乡土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园本研修组织与管理、信息技术应用,以及幼儿园有关工作规程,管理条例等专题。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以案例为核心的互动式研讨、以问题为本的研究性学习和以实践为取向的名园访学等。密切结合当前农村、民办学前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幼儿园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开展实证研究和专题研讨。
(三)培训学时安排
本期培训180学时,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4月18日-4月24日)为专题研修阶段,共50学时。18日上午8:30-12:00报到,下午2:30开班。主要通过专家讲座、案例分析、问题研讨、名园访学等方式提升专业素养,学习和运用教育管理理论分析实践问题。
2.第二阶段(4月25日-10月24日)为管理实践阶段,为期4个月,折合80学时。学员回任职幼儿园将所学理论和方法应用到幼儿园管理实践中。在这阶段,由培训机构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协作,通过城乡结对子、省市县示范性幼儿园的帮扶引领等举措,开展跟岗学习、情境培训、管理问题咨询与诊断、管理实务指导等方式促进学员加强和改进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员根据本园实际开展专题管理实践研究。
3.第三阶段(11月14日-11月21日),交流总结提高阶段,50学时。在管理实践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共同研究探讨幼儿园办园实际问题,并为学员学习成果、管理经验的交流与分享搭建平台,对学员培训学习情况进行验收、总结。
四、培训考核
1.学员除按规定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外,还应完成以下基本学习任务:所有参训园长需撰写1篇幼儿园管理研究报告或论文(不少于3000字),由培训单位做论文汇编;阅读一本(10万字左右)教育管理类书籍,并撰写有一定质量的1万字读书笔记,在第三阶段进行交流研讨;在所在片区及以上范围作1次与本期培训内容相关的专题讲座,并开设专题讲座证明。
2.学员完成研修任务,并经培训机构考核合格的,颁发由市教育局监制、培训机构盖章的培训结业证书。参训学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班的各项管理规定。对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1天及以上,或请假累计超过3天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五、培训组织管理
1.各县(区、市)教育局要继续将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作为加强学前教育园长队伍建设、提高园长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培训组织领导,确保本地区"十三五"培训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区、市)教师进修学校要积极整合相关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各方面师资力量,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2. 各县(区、市)教育局和省、市示范幼儿园要积极支持本地、本园的优秀园长和骨干园长参与有关培训教学指导等工作,充分发挥省、市示范幼儿园园长的辐射作用,为提升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队伍整体素质贡献力量。
3.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把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培训工作作为支持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培训任务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制定具体培训方案,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加强学前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组建一支由高校及教科研专家、专职培训教师和省、市示范幼儿园等一线优秀园长组成的专兼结合的培训者队伍;同时还应根据培训需要,精选一批办园有特色的省市示范幼儿园作为培训研修基地,充分发挥省市示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4.本期乡村公办性质幼儿园(含集体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培训费由我市专项经费承担,差旅费、住宿费和教材资料费等回单位按规定报销;民办幼儿园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和教材资料费等回单位按规定报销。
六、其他事项
1.学员报名汇总表中的幼儿园性质务必填写清楚(乡村公办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民办幼儿园等)。
2.学员报到时须出示本人中师以上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报到时请自带银联卡缴交各项费用,并提供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3.报到地点: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B603(泉州市丰泽区嘉祥路801号)。乘车路线:
学校前门公交路线:乘坐K1、21路、30路车到东海滨城站点下,沿斜坡步行200米即到。
学校后门公交路线:乘坐5路、803路车到泉州幼师站点下,沿斜坡步行300米左右即到。
4.联系人: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部 王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392511
Email:qzygzjxjyb@163.com
附件:1. 泉州市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培训班第一节阶段集中学习拟课程安排
2. 泉州市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培训班学员报名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7日
抄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印发
泉教人〔2016〕51号附件1:泉州市乡村和民办幼儿园园长助力工程培训班第一节阶段集中学习拟课程安排
| 专题 | 主 讲 教 师 |
| 1.园长人文素养 | 黄家骅(教授) |
| 2.中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趋势 | 陈雅芳(教授) |
| 3.幼教政策法规与依法治园 | 林雪卿(教授) |
| 4.树立现代教育理念 推动教育深化改革 | 万建明(教授) |
| 5.幼儿园游戏与课程的融合 | 丁海东(教授) |
| 6.幼儿园管理 | 邹慧敏(小中高,特级教师) |
| 7.幼儿园安全教育 | 黄阿香(小中高,特级教师) |
| 8.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 何玉珊(小中高) |
| 9.幼儿园环境创设 | 蔡雅玲(小中高,特级教师) |
| 10.《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解读 | 黄娟娟(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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